位於紐奧良的美國聯邦第5巡迴上訴法院。美聯社資料照片
美國一項實施逾半世紀的政府禁令規定,擁有聯邦營業許可的槍枝業者不得賣槍給未滿21歲的成人。然而紐奧良的聯邦第5巡迴上訴法院昨天(01/30)判決,這項禁令違憲。這是美國首度有聯邦上訴法院作出槍管禁令的違憲判決。
路透社報導,聯邦最高法院2022年在「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中,以6比3作出判決,認為現代槍枝管制需要「與國家槍枝規範的歷史傳統保持一致」。
該協會以時任紐約州警監布魯恩為訴訟對象,主張該州自1911年起實施的《蘇利文法案》(Sullivan Act)違憲。這項法案規定民眾只可持有可以不致外露的槍枝,擁槍必須有許可證、沒有許可而持槍屬輕罪,帶槍到公共場合為重罪。
第5巡迴上訴法院(5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援引最高法院這項判決,認為槍枝販售禁令違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所賦予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美國國會1968年通過《綜合犯罪管制暨安全街坊法》(Omnibus Crime Control and Safe Streets Act),開始實施全國性禁令,不准業者賣槍給未滿21歲者。
美國大多數州的法定年齡為18歲,即滿18歲就算成人,可以投票、合法簽署契約、結婚等,享有大部分的法律權利。不過聯邦法律對吸菸與飲酒規定較嚴格,必須年滿21歲。
一群年齡介於18歲至20歲的美國民眾,與槍枝權利團體「槍枝政策聯盟」(Firearms Policy Coalition)及「第二修正案基金會」(Second Amendment Foundation)組成原告團,2020年挑戰這項禁令,針對下級法院維持禁令的判決提出上訴。
3人合議庭主審法官瓊斯(Edith Jones)在判決書中指出,原判決是錯誤的,「根據我們國家槍枝管制的歷史傳統,這些法規是違憲的」。
美國前總統拜登任內,司法部主張,美國甫建國的1700年代,也曾實施18至20歲禁止擁槍的類似禁令。
不過瓊斯也在判決中表示:「憲法第二修正案條文,已將18至20歲的個人納入『人民』範疇,保障其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槍枝政策聯盟主席康姆斯(Brandon Combs)在聲明中表示,關於基於年齡的不道德且違憲禁令,今天的判決是場勝利。司法部尚未回覆路透社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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