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雙層巴士資料照片。美聯社
香港一名男子日前持續在多輛公車座椅背後寫上「具煽動意圖」字句,今日被香港國安處正式立案起訴,最高可被判刑10年。
綜合香港多間媒體報導,香港警方國安處指控一名29歲男子於今年3月至4月間,持續在不同公車的乘客座椅背上寫著具煽動意圖的字句,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但港警國安處並未透露男子撰寫的確切字句。
據報導,該名男子週日(6/23)在將軍澳被捕,被指控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以及2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有報導稱,香港警方提醒民眾,「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均屬嚴重罪行,經定罪後分別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