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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案關鍵證人恐遭酷刑逼供 律師團隊向聯合國申訴

    2024-01-05 12:02 / 作者 國際中心
    偷渡來台途中被捕的「12港人」之一李宇軒,將在黎智英案中以「從犯證人」身分作證。取自RFA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港府指控《港區國安法》中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案件正在香港法院審理。黎智英國際辯護律師團隊週四(1/4)向聯合國酷刑專家提出申訴,指本案控方關鍵證人李宇軒據信曾遭受酷刑,質疑該證人在遭受酷刑下在黎智英案中作證是否公正可靠。

    香港《法庭線》、美國之音報導,黎智英與香港《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4日進行第六日庭審。該案去年12月18日起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由香港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不設陪審團。

    在4日的庭審中,控方繼續宣讀開案陳詞,稱黎智英為「激進政治人物」,與許多外國政要會晤,推動國際社會對北京中央或香港政府實施。

    控方又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對《國安法》作出「惡意及毫無根據」的指控,繼續要求外國制裁中港,例如撰文形容中共是「自由世界面對最大威脅」,還接受美國《福斯財經網》訪問,稱會留在香港直到最後一日,否則會令《蘋果》失去聲譽、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

    黎智英2020年被捕後,繫手銬腰鏈被帶上囚車。美聯社

    控方也指控黎智英是「重光團隊」幕後主腦,提供財政支援,指示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等人,組織「全球登報」行動,請求外國向中國施壓。團隊又組織「美國線」、「英國線」及「日本線」,建立國際聯繫,遊說外國政客推動制裁。

    路透社報導,黎智英國際辯護團隊4日發表聲明稱,已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德華茲(Alice Jill Edwards)提出申訴,表達了對黎智英案審理過程中的控方關鍵證人李宇軒(Andy Li)所受遭遇以及其證詞影響的嚴重擔憂。

    聲明說,可靠證據顯示,李宇軒在中國被關押期間遭受酷刑後,承認與黎智英合謀和外國實體串謀危害國家安全。
    報導稱,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辦公室沒有立即回應,也無法立即聯繫上香港當局發表評論。

    華郵報導李宇軒曾遭酷刑 且無法自行聘請律師

    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被指違反國安法被捕;身為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曾在反送中運動中參與國際遊說與募款的李宇軒也在同日被捕,隨後獲保釋,但護照遭警方扣留。

    2020年8月23日,李宇軒加入另11名面臨刑事控罪的港人,搭船出海偷渡台灣,但在國際海域遭中國海警攔截。《華郵》依據法庭文件、閉路電視畫面、獄中書信及多名知情人士的陳述,首度披露一行人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的情況,顯示李宇軒遭受中國當局的非人道虐待。

    《華郵》引述知情人士指,12港人被關押的頭三個月都被獨囚於單人囚室,沒有戶外活動時間,且日夜都有兩名警衛輪班看守他們。囚室的燈24小時亮著,白天除了進食或訊問時間之外,其餘時間他們都被規定必須盤腿而坐,連在囚室裡走動都不行,他們經常坐到關節痠痛;晚上睡覺時也經常無故被隨意叫醒。

    知情人士還說,他們被訊問期間,警衛會要脅他們若不供出偷渡細節,會將他們「送到新疆」。他們大多沒有受到身體虐待,但有7名知曉看守所內情況的人表示,李宇軒的囚室經常傳出尖叫聲。一名知情者說,李宇軒遭遇的情況很可能「比其他人惡劣10倍」。

    最後李宇軒被控「非法越境」進入中國,判刑7個月。中國的法院文件稱,12名港人均「自願」認罪。

    李宇軒在中國服完刑後,2021年3月被移交回香港警方,繼續覊押於高度設防的囚禁設施「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家人無法為他安排獨立律師,目前代表他的律師與政府有密切關係。黎智英的律師團隊表示,這一情況令人更加擔憂。預計李宇軒將於未來數周出庭指證黎智英。

    控方點名英美政治人物涉案 人權團體批「嘲弄法治」

    李宇軒及涉案另一人陳梓華被控與黎智英等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2021年8月李宇軒及陳梓華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他們將以「從犯證人」身分在黎智英一案中作供。外界質疑,香港當局會透過酷刑脅迫取得證詞來確保給黎智英定罪。

    自由亞洲電台(RFA)報導,本案控方連日來點名多名英國公民涉及本案;在第6天的庭審中,被點名人士再增加,控方點名史考特(Rick Scott)等多名美國參議員,在黎智英助理馬克賽門(Mark Simon)安排下與李宇軒會面,聽取李針對港警施暴問題的遊說。

    控方又點名「反送中運動」期間出任英國駐港總領事的賀恩德(Andrew Heyn),指李宇軒獲香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邀請,到賀恩德官邸出席午餐聚會。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6位贊助人投書英國《泰晤士報》,批評黎智英的審訊是「對法治的嘲弄」(a travesty of justice),顯示「香港的自由和法治被嚴重破壞」,促請英國外相卡麥隆(David Cameron)針對英國公民被捲入此案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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