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扣除額大加碼且不排富,兩者合計減稅利益近百億元。廖瑞祥攝
立法院今(19)日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包括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房租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兩大修法;前者立法旨在鼓勵生育,後者則可望讓長年租屋黑數顯影,
財政部預估減稅利益近百億元。為減輕國人育兒負擔,鼓勵生育,財政部自2012年起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納稅人5歲以下子女每年可扣除2.5萬元,但有設排富條款;2018年進一步將額度提高到12萬元。
但台灣出生率依舊不振,生育率全球末段班,早已是國安危機。為鼓勵生育,也配合政府0-6歲國家一起養精神,
本次修法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年齡由5歲提高至6歲。此外,還將可扣除金額大舉加碼,第一胎扣除額
大幅提高至15萬元;第二胎以上還加成50%,直接加碼至22.5萬元。此外,為了鼓勵生育,比照各式幼兒津貼原則,
不設排富條款,預計明年生效、後年適用。
財政部據此推估幼兒扣除額部分減稅利益約23億元,67萬戶受惠。
23年未調! 今房屋租金改列特扣額 每年18萬元2001年《所得稅法》修訂,增訂租金支出為列舉扣除額,每年可列舉扣除額12萬元;但迄今已23年未調整,被抨擊是落後法規。
今天修法通過後,
房屋租金將改列為特別扣除額,而且每年可扣除額度
大幅提高到18萬元,嘉惠廣大租屋族群。
不過,
房屋租金特扣額設有排富條款、也要剔除名下已有房子的有殼族,扣除額也要扣除已領取的租金補貼。按財政部估算,受益戶數約46萬戶至102萬戶,減稅利益約32億元至71億元。
雖然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財政部會出現稅損,但財政部也能從中釐清租屋黑數,讓原本未申報租賃所得的房東如實報稅,從房東處增加稅收,也避免房東不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改善租屋市場黑數的情況。
合計《所得稅法》第17條兩項修正案,財政部推估減稅利益近百億元,可謂減稅大利多。新法明年元旦生效,後年5月報稅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