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成三讀。陳品佑攝
立法院今(19)日表決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等黨團表態支持下,最終順利三讀通過。民眾持有房屋數量從「縣市歸戶」改為「全國總歸戶」,而且採「全數累進」計稅,地方政府「必須」訂定差別稅率,房屋稅率上限從3.6%上調至4.8%。
依財政部之前稅收評估,囤房族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且又未有效利用者,平均每間房屋將多繳納約4,300元至5,000元的房屋稅。
降低單一自住負擔為降低單一自住者負擔,在排除房屋現值超過一定金額的房屋後,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之稅率從1.2%降至1%,預估全國310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約23億元,相當於平均每戶每年少交741元房屋稅。
為鼓勵多屋族釋出房源,非自住房屋若「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以及「繼承取得共有住家房屋」,可適用較低的1.5%至2.4%稅率。
引導建商餘屋2年內完售至於房屋起造人(建商)的稅率,持有2年以內,稅率2%至3.6%,持有超過2 年之餘屋,則適用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範圍2%至4.8%。
之所以給2年優稅期是考量建商要先辦所有權人保存登記、抵押權貸款等程序。也希望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建商興建完成房屋2年內仍無法售出之房屋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增加房屋供給。
房屋稅改「按年」計徵考量新版房屋稅計稅方式複雜,為簡化作業,參照地價稅模式,房屋稅由「按年」計徵。納稅義務基準日為2月末日,由當天的房屋登記所有權人繳納房屋稅。開徵日則維持5月1日,若有變更房屋使用情形,應於開徵日前40天,也就是3月22日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住家房屋10萬元內只限自然人、3戶以下過去有民眾或法人投機取巧,刻意將房屋設置多個門牌,分割成小坪數,讓住家房屋現值壓低在10萬元以下,藉以規避房屋稅。修法後,法人不得適用,只限自然人,且全國以3戶為限。
時力依舊認為稅率過低 但表決失利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在表決前仍表態反對院版,認為修法只將房屋稅從3.6%提高至4.8%,是玩弄稅率的半套修法;而且97%囤房者都只持有1至3戶,修法後稅率只提高0.6個百分點,要超過7戶才會被課到4.8%稅率。
邱顯智也抨擊,建商房屋持有期間是拿到使用執照才起算,之後超過5年稅率才是4.8%,以預售屋預售2年為例,相當於建商可安心囤房7年。
不過,最終在多數黨團支持院版的人數優勢下,時力主張未獲認同。
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成三讀。陳品佑攝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則說,雖不滿意,但為了居住正義的步伐往前邁進,仍支持院版,盼日後能落實民眾黨「三實」主張,包括實價課稅、實坪制、實際居住者低稅或免稅。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則說,推動房屋稅改革已久,從最早窒礙難行,現已逐漸實現。針對「稅基」過低問題,她重申,房屋公告現值離市價差距仍太遠了,財政部雖表示會持續督促,但沒有具體方案。如今雖然開心立法跨了一步,但遺憾步伐太小了。她並以市價2,000萬房子為例,一年只增加4,000元房屋稅。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則說,本次修法有三大重點,包括降低單一自住稅率、多屋族「全國歸戶」且「全數累進」計稅、出租達申報標準可採較低稅率。已讓囤房稅踏出第一步,意義非凡,也是落實居住正義,盼各界予以支持。
全案在民進黨人數優勢,以及國民黨、民眾黨支持下,最終順利三讀,明年7月上路,後年5月收到新制的房屋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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