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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事圓滿了嗎2-1】租金補貼2.0版解套老問題?租屋黑市未解「補貼政策事倍功半」

    2023-07-23 07:00 / 作者 徐筱嵐
    租金補貼2.0版上路半個月,舊問題未解,新的變革卻又帶來糾紛,租屋族只能望著補貼興嘆。資料照
    租屋族的福音、「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2.0版在7月3日正式上線受理申請,根據營建署統計,截至7月中旬,新申請戶數加上舊戶直接帶入戶數,累計近33萬戶,在房價、租金雙漲的時刻,租金補貼讓許多租屋族稍稍喘口氣。但是政策看似便民的背後,卻還是有不少租屋族看得到吃不到。

    內政部6/21舉辦「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啟動記者會,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內政部長林右昌、營建署長吳欣修及各單位代表出席。內政部提供

    去年7月初,行政院宣布推出為期4年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租金補貼1.0版),租金補貼金額總規模提高至300億元,並放寬補貼申請資格,補貼戶數大幅增至50萬戶,並針對單身青年、新婚、育兒及弱勢家庭等祭出多重加碼。

    今年推出的租金補貼2.0版,擴大單身青年從18歲到39歲以下,更強調可隨到隨辦、受理無申請期限,租約免付房東身分證號,並放寬房屋適用範圍、無資料者可用切結方式申請。

    然而,政策總難面面俱到,看似便民的措施,卻暗藏著房東與房客紛爭的導火線。

    北漂多年的小亭,因為工作的緣故咬牙在台北市租房,雖然是老公寓,每月要負擔1.8萬元左右,占掉薪資的3成以上,去年看到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就很想申請,曾向房東委婉地提出「能否申請看看」,但房東並不願意,也被暗示申請後可能遇到的風險「不再續約」。她苦笑地說,「我本身怕麻煩,算一算,搬家也是一筆成本,就算了」。

    同樣北漂、落腳新北的輝仔也大嘆雙北房租貴,房租就吃掉薪水快一半,去年聽到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時,曾經一度很猶豫,仍舊決定向房東報備,「沒辦法申請就算了」,沒想到房東竟然同意,讓他申請租金補貼,只是房租有些微的浮動,不過「整體算起來,還是不無小補」。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長曹筱筠(左)、宣廣專員蔡亞芳長年關注租屋族的權益,在擴大租金補貼上路後,也發現許多問題。徐筱嵐攝


    類似這樣的案例層出不窮,崔媽媽基金會宣傳專員蔡亞芳說,在去年租金補貼結束後,基金會就啟動問卷調查,將租金補貼發生的租賃糾紛申訴及申請最常發生的情況進行分析和整理,並列出申請過程最困擾的前三大排名。

    蔡亞芳說,第一名是「審核程序過慢、追蹤困難」,官網審核進度很難查詢,自行去電又難接通,甚至有收到補助後,卻突然被通知「審核有誤其實不符資格」,再繳回已領取的租補,而最新的訊息是,營建署要求申請者得簽署「還款協議書」,若不簽署,今年就無法申請租金補貼。

    至於第二名是「房屋稅率不符」,法律服務組長曹筱筠說明,儘管政府宣傳,申請租補「不需要房東同意」,但租補申請的必要條件之一,是租賃房屋必須「具房屋稅籍,且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或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即便透過地籍圖資系統也查不到,仍舊需要詢問所有權人、也就是房東。

    租金補貼上路後,許多房客遇到問題仍會找崔媽媽基金會諮詢,法律服務組長曹筱筠時常接聽民眾的電話並提供諮詢。徐筱嵐攝


    曹筱筠補充,即便放寬違建也能申請租補,而營建署今年提出新的方式「承租房屋無稅籍編號者及地政資料,可用切結方式申請」,換言之,房客可用檢附居住相關資料如水電費帳單,或請當地村里長簽署居住證明等,但無法解決房客面臨的問題。

    曹筱筠指出,違建樣態很多,不是只有頂樓加蓋,有些看似違建的房屋,可能「有稅籍編號」但「無建物登記」,甚至是建物登記不符合申請的房屋,既然是未經政府許可所興建的違法建築物,「村里長怎麼會簽署居住證明給房客?」

    為了解是否有其他解決方式,蔡亞芳說,她和幾位同仁撥給專線詢問,違建要如何提供居住證明,沒想到3通電話就出現3種不同的回覆,甚至要求房客拍租屋處外觀就視為證明,讓人匪夷所思。況且,有時候就連房屋所有權人、房東本身都搞不太清楚自家的房屋稅率,結果問題沒解決,反而加深房東與房客間的嫌隙。

    崔媽媽基金會宣廣專員蔡亞芳記錄租屋族的提問,以及租金補貼上路後,許多人遇到的狀況。徐筱嵐攝


    「房東不提供身分證字號或姓名」在去年最困擾排行榜位居第三,卻是最棘手又最擾人的問題。蔡亞芳語重心長地說,營建署公布「接受未載明房東身分證字號的租約也可核發租金補貼」之前,基金會和其他民團就反映過,這項放寬條件只會讓租屋市場更混亂,但政府似乎沒聽進去。

    曹筱筠表示,房東即便不提供身分證字號,政府卻一直宣傳房客可以申請租補,恐導致房東不與房客簽訂書面租約,只在原本舊約上加註「續約一年」,法律上是有效租約,但對房客並非有效租約,若房客欲申請租補,政府是以形式審查為主,沒有書面租約是不會被承認的。

    再來是,沒有身分證字號,難免會出現同名同姓的情況,曹筱筠說,政府在難以查核租約真偽的情況下,仍舊核發補貼,恐怕變相助長「造假租約」及「詐領補貼」風氣。此外,政府企圖透過租稅優惠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但未載明身分證字號時,房東要如何享受租稅權益?在房東不知情的狀況下,房客一旦申報,最後承受後果的依舊是房客。

    租金補貼1.0版和2.0版比較和衍生問題。

    針對租金補貼2.0版上路半個月,舊問題未解,卻衍生出新的情況,本報致電營建署發言人電話直接轉到語音信箱,內政部發言人林昆鋒則提出三項回應,一是租金補貼不需房東同意,房客可逕行申請;二是房東有不法行為時,歡迎外界進行檢舉;三是房客若欲以租金補貼的條件,與房東進行協商,就回到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租約關係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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