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股東會,左為擔任主席的龍邦董事長劉偉龍。廖瑞祥攝
泰山企業經營權變天,大股東龍邦取得董事會優勢,改選前公司派曾公告擬配發每股4元現金股利,也宣告縮水為每股0.56元。
泰山今(6/16)晚發布重大訊息,說明董事會決議變更盈餘分配,考量先前決議處分全家持股、取得街口股權法律效力尚待確認,且目前上無法動用融資,及日後營運所需資金等因素,改為以111年期初未分配盈餘約2億8492萬元,全數分派現金股利,換算每股改為配發0.56元股息。
泰山最早在5月初董事會,決議配發每股4元現金股利,但5月底股東臨時會市場派勝出,並推舉劉偉龍為新任董事長,劉偉龍曾表示對於配發4元現金股利政策將做檢討,今天第二次董事會終於定案,由泰山總經理蔡政達出面說明表示,新任董事會決議改為配發每股0.56元。
泰山表示,依證交所指示,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111年盈餘分派案,向投資大眾說明三點如下:
1.第22屆董事會決議111年度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999,996,152元,分派現金股利為每股4元。但泰山先前決議處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以及取得街口金融科技普通股股權案的法律效力均仍待商榷,考量因應日後紛爭結果,特別是全家股權的相互回復原狀,也就是須返還交易金額80億元給萬寶公司,認為有保留相當營運資金之必要。
2.截至112年6月13日止,本公司銀行存款餘額合計約20.4億元;另外往來銀行已通知因經營權變動,本公司所有融資額度不得動用,連信用狀也不得開立,至於重新申請融資,銀行端表示需待經濟部完成董事長變更登記後,才能再向銀行辦理融資額度之申請,依據銀行一般作業慣例,重新核貸約需2-3個月時間,綜合上面的因素,泰山實無能力發放4元現金股利。
3.泰山新任董事會於今日召開,重新討論111年現金股利分派案,在衡量本公司目前銀行存款餘額、融資動支條件,以及公司日後營運所需資金等因素後,董事會決議修改原公告之現金股利分派案,改為以本公司111年期初未分配盈餘「284,927,769元」全數分派現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