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LOGO。截自台糖網頁
環團控訴台糖公司在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中砍乏樹林又炒地皮,還大賺500億元土地利益。對此,台糖今(15)日發出5點澄清表示,台糖是配合內政部國土署土地開發,並無主導權;台糖土地也只租不售,絕不可能有土地利益500億元的情事,開發案也是經濟造林,不是自然林地。
台糖5點聲明澄清表示,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係由內政部國土署主導規劃開發,台糖係配合政府政策參與,並無主導權。另依內政部國土署今年5月27日新聞稿表示,該開發案目前在程序上尚未做出任何最終決定。
其次,造林地之圍網措施,屬維護場域安全與落實土地管理職責,若民眾有需求,需依規定向台糖高雄區處提出申請許可後進入。
第三,本案台糖經區段徵收開發後發回抵價地約40.72公頃建地,非102公頃,將負擔高額地價稅,且土地採只租不售原則下活化永續利用,絕無土地利益500億元情事。
第四、本案屬於文化景觀的文資範圍內的「橋頭糖廠」約21.48公頃劃設為保存區,並於周邊劃設約6.28公頃為觀光發展特定專用區,不影響糖廠整體文化觀光發展。
最後,台糖也澄清本開發案址並非林地,係當初利用離蔗農地植樹,確屬經濟造林而非自然原始森林,若適時疏伐後做更有效開發,可帶動地方繁榮發展。
為配合橋頭科學園區及周邊的楠梓產業園區發展,所帶動的居住與商業需求,內政部國土署始規劃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