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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東戰事緊急情況核電可直接啟用?核安會:仍須符合安全規定

    2026-03-18 12:14 / 作者 吳馥馨
    教育文化委員會,左起核能安全委員會主委 陳明真 、經濟部常務次長賴建信、台電副總經理 許永輝備詢。李政龍攝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18)日詢問核安會主委陳明真,賴總統2023年還在競選時曾表示,緊急情況可以啟用核電,所謂「緊急情況」是不用台電提交申請馬上就可以用嗎?陳明真表示,還須合乎核安規定才能啟用。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核安會、經濟部及台電公司就「我國核電廠再運轉之規劃及推動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賴士葆詢問,賴總統所謂「緊急情況」可以啟用核電,是馬上可以使用嗎?

    陳明真表示,法規是不允許運轉執照已到期的核電廠啟用,依照我們憲法唯一可以允許的是「總統要宣布緊急命令」,是緊急情況下才能啟用。

    賴士葆問,因此,若是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是否就「不需要台電囉哩囉嗦」就能啟用,而現在發生伊朗戰爭,並封鎖荷姆茲海峽,是否就是為緊急情況?

    陳明真沒答覆目前是否屬於緊急情況;經濟部次長賴建信此時則爭取發言表示,現在全球都在搶購天然氣,目前台灣「貨、氣都是充足的,台電都按正常排程在進行發電。」

    賴士葆則不滿表示,「你(指賴建信)沒有回答我問題,我是講可否緊急情況使用核電,你不要和我講五四三的。」

    賴士葆又回頭追問陳明真,若緊急情況是否能跳過台電申請,由核安會確保核安就可以用?還是要經核安會審查安全才能重啟。陳明真表示:「我沒說」,仍要要台電申請,經過核安無虞。

    賴士葆表示,若伊朗戰爭對打到9月,這就是屬於緊急情況;他請核安會要去想想若核電要緊急情況要啟用,需要哪些程序。一般言,若總統發緊急命令,就沒有立法權,只剩行政權,事後再向立法院追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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