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光電環評加嚴,經濟部宣布明年推光電汰舊換新優惠新制。圖為七股光電,廖瑞祥攝
立法院在野黨團日前挾人數優勢,順利三讀加嚴版的光電環境三法,經濟部長龔明鑫坦言,修法標準過度嚴格,光電業者則痛批將成為能源轉型上的重大挫敗,外界則斷言明年11月綠電占比20%目標恐已提早跳票。但經濟部今(28)日宣布,明年將推動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持續努力增加綠電占比。
經濟部今天公布115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時說明,經審定會充分討論各類再生能源成本,考量到太陽光電近期法規強化,初步共識除了維持費率水準,也推出獎勵措施,將規劃新增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鼓勵民眾汰換老舊設備改採高效產品,於相同空間下,提升裝置容量與發電效益。
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說明,經能源署調查,新型光電模組的效率至少增加50%,也就是同樣的舖設面積,發電度數可以變成1.5倍。目前有許多已架設10年左右的案場,雖然年限未到,但為了鼓勵汰舊換新,原本20年合約未到期的設備,可以更新後維持原有較高費率直到20年合約完畢。
其餘因更新設備而多增加的50%發電量,才會採用新的躉購費率收購。藉由費率優惠,增加業主汰換誘因。
另外,關於施工期間的時間成本等技術性問題,吳志偉表示,汰換期間可以辦理「停躉」,暫時計算合約期間,待完工後再將剩餘合約期間,以早年較優惠的費率走完。
吳志偉表示,相關施行細則會在程序完備後正式對外公告。
經濟部說明,太陽光電模組隨技術發展,發電效率已明顯提升,以2010年模組效率與現行技術相比,效率已提升50%以上,考量成本及發電量增加,經評估運轉10年以上案場較具有汰舊換新效益,目前規劃「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鼓勵全數汰舊換新採用高效率模組,可有效利用空間,擴增裝置容量。具體鼓勵方式則包含效能提升後的新增容量適用新費率,原有容量仍以原契約費率,以及簡化申請程序兩大面向,將納入法規讓設置者依循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