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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機車汰舊換新子法出爐 購車民眾最高退10萬貨物稅

    2025-11-12 19:03 / 作者 吳馥馨
    財政部與經濟部今天會銜公布貨物稅條例子法,符合特定條件新購小客車最高減增貨物稅10萬元。pexels
    因關稅政策不確定性,讓潛在購車民眾呈現觀望態度,財政部已在9月5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相關條文修正。財政部與經濟部今(12)日會銜修正發布相關子法,符合特定條件的購車者,最高減徵貨物稅10萬元,子法並追溯生效,凡是在9月7日後購買小型小客車、小型機車並完成領牌登記者,皆可享有退稅優惠。

    財政部與經濟部今天會銜修正發布「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順應新辦法擴大實施對象,並將名稱並修正為「購買新小型汽機車及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以利依循。

    賦稅署副局長李志忠表示,財政部已在9月5日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並於9月7日施行。配合該條文,今天修正子法增訂新購2,000cc以下小客車、150cc以下機車,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5萬元、2千元至2030年12月31日止。

    李志忠說,若民眾汰舊換新,且新購車輛符合小型汽機車定義,最高可享退還貨物稅10萬元、6千元。

    此外,為鼓勵民眾採網路申報申請退稅,申請者原需提供汰舊換新的報廢證明文件、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小客車或小型機車完稅證明等文件,網路申報者可免附證明文件,財政部會主動向監理單位資料進行交叉比對。

    購車者應自新領牌照登記書所載發照日期的次日起算6個月內,提出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不過,近來有民眾洽詢,今年9月7日退稅新規生效後才購車者,是否影響申請退稅期限?

    李志忠表示,相關案件皆是自今天子法公布後,自今年11月14日(生效日)的次日,也就是11月15日起算6個月內皆可申請退還新車貨物稅,不影響退稅權益。

    據財政部統計,扣除2月因受春節假期影響,今年8月小客車領牌數僅2萬5,209輛,為近期低點。除了受傳統民俗月影響,也與民眾觀望對美關稅談判可望調降關稅,進而對購車呈現觀望態度有關。

    但今年9月7日施行貨物稅新法,除了原汰舊換新享減徵貨物稅,小客車5萬、機車4千元繼續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止之外;政策更加碼若購買的是2,000cc以下小客車、150cc以下機車,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5萬元、2千元至2030年12月31日止。相當於符合相關條件的購車者,最高可減增貨物稅10萬元、6千元。

    統計顯示,新政策9月7日施行後,9月小客車掛牌數增至2萬8,257輛,10月再增至3萬292輛,顯示降貨物稅政策有效。

    據悉,目前貨物稅稽徵標準,2,000 cc以下小客車按出廠價課徵25%貨物稅,2,000 cc以上小客車30%;電動車則減半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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