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橫濱港大黑碼頭等待出口的汽車。美聯社
立法院今(8/29)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將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期限,延長至2030年底,汽車汰舊換新最高可減徵10萬元。
現行貨物稅提供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明年1月7日屆期,各界關注是否能夠延續。為持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立法院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的優惠措施至2030年12月31日。
依照修正條文,只要在2030年底前,購買2000cc以下小客車並完成掛牌,該小客車應徵的貨物稅,每輛減徵5萬元。加上現行汽車汰舊換新的5萬元,如果購買的新車又是2000cc以下,總共可減徵貨物稅10萬元。
另外,在購買150cc以下機車並完成掛牌,該機車應徵的貨物稅,每輛減徵2000元。加上現行機車汰舊換新的4000元,如果購買的新車又是150cc以下,總共可減徵貨物稅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