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示意圖
財政部8月4日預告《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2050淨零排放,將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機車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再延長4年至2029年12月31日止,這也是電動車免徵牌照稅第5度延長。
電動車免徵牌照稅優惠原至今年底結束,財政部本次修法擬再延長4年,預告期30天,之後報請行政院同意後,須再交由立法院完成修法。
財政部表示,本次修法對民眾有利,且大部分地方政府表達支持,法案預告期30天,若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在公告刊登隔日後30天,向財政部賦稅署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