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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商美邦人壽資本適足率不足  金管會重罰董事長翁肇喜降薪3成

    2025-07-31 17:55 / 作者 陳俐妏
    金管會。陳品佑攝
    三商美邦人壽因資本適足率不足,已遭金管會要求提出資本改善計劃,但成效不彰,金管會今(31)日決定開鍘,處三商美邦人壽董事長翁肇喜降薪至前一年度的7成,為期1年。

    金管會今天通過對三商美邦人壽處分案,因2023年底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未達保險法規定之資本適足等級,且未能依所提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積極落實辦理,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依保險法規定,金管會另三商美邦人壽今年底前完成前年8月30日提報之資本強化計畫,並令該公司於一個月內新增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公司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之資本強化計畫,及限制該公司不得新增不動產投資,直至該公司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

    金管會表示,三商美邦人壽去年底資本適足率為136.30%,資本適足率屬在50%以上、未達150%之情形,已是「資本顯著不足」等級,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之情事。該公司去年7月依照金管會處分書要求,在去年8月底提資本強化計劃,該計劃包含兩次現金增資共計6億股、私募負債型特別股50億元及發行次順位公司債150億元,並載明以去年中為基礎的RBC,完成後RBC可達標。

    根據資本強化計畫,三商美邦規劃於去年12月31日前發行次順位公司債共計200億元,包含加計私募負債型特別股之備援方案(即發行次順位公司債50億元),但截至去年底,該公司僅發行次順位公司債25億元,尚餘175億元發債額度未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及完成募集,導致RBC無法達標。

    此外,三商美邦公司雖將資本強化計畫進度每月提報董事會,且金管會分別於去年11月及12月發函,並多次召開會議督促公司積極依所訂資本強化計畫規劃進度辦理,以確保去年底資本適足率可提升至符合資本適足等級;保險局指出,由於金管會未見三商美邦要求公司經營階層,令研擬可行有效的資本強化方案,顯見翁姓董事長未能善盡董事長職責,不利公司健全經營及維護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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