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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多分到3,753億元 娛樂稅與印花稅還要徵嗎?多數主張不能廢

    2025-03-17 15:48 / 作者 吳馥馨
    圖為「YOASOBI」在台北小巨蛋舉辦「超現實 cho-genjitsu」亞洲巡迴演唱會。好玩國際文化提供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去年底提案,由於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已讓中央多分給地方3,753億元,時空環境已變了,不合時宜的娛樂稅與印花稅應都有檢討空間。但根據財政部今年1月再次徵詢各地方政府,絕大多數地方政府認為,不宜廢除娛樂稅,但有檢討空間,印花稅也應維持現有稅制。

    娛樂稅與印花稅皆屬於地方稅,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源。過去多次喊廢,但財政部皆以相關稅收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且替代財源的籌措仍有困難,還不宜廢止。但郭國文認為,現今地方政府獲得3,753億元之收入,故先前反對廢除的理由已不存在,爰請財政部重新研議廢除印花稅與娛樂稅,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根據最新評估報告,財政部在今年1月再次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娛樂稅部分,為保留地方自有財源與財政自主空間,絕大多數地方政府認為,不宜廢除娛樂稅。

    惟就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的娛樂稅課稅項目,例演唱會、運動賽事,大多數地方政府考量稅收影響低(2023年占全國娛樂稅收比重18%)、民眾參與程度高,應鼓勵推廣等因素,認為可配合檢討修正(廢除或授權停徵)。

    財政部報告也指出,印花稅部分,絕大多數地方政府也認為是地方穩定重要的財源,稽徵成本較其他稅目低,且稅收有逐年成長趨勢,皆希望維持現行稅制。

    財政部統計2024年印花稅稅收來源,保險金融業憑證及承攬契據的稅額為 115.72億元,占全國印花稅稅收188.24億元達61%。

    此外,地方政府認為印花稅係對「憑證」課稅,營業稅係對「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課稅,二者課稅性質不同;另1986年4月1日實施新制營業稅時,已就兼具銀錢收據性質的統一發票及具有發票性質的銀錢收據均不再課徵印花稅,兩種稅收已沒有重複課徵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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