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表示,蔡姓、陳姓嫌犯假冒瓦斯安全檢查人員,實際上則進行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之行為,已移送司法機關。資料照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2/5)委員會議通過,蔡姓及陳姓嫌犯進行不當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之欺罔行為,持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公平會再次處分命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蔡、陳2人先前以全省瓦斯設備工程行名義,在民眾住處門口張貼服務通知單,並著制服或工作證,使民眾誤認為當地公用天然氣事業員工,並假冒進行安全檢查而實際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是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分別處蔡嫌及陳嫌各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2023年12月之後,又陸續有民眾收到相同之瓦斯服務通知單,蔡姓及陳姓嫌犯以同樣手法前往民眾住處進行檢查及銷售瓦斯安全器材,顯見兩人仍持續前述之違法行為。
民眾若看到住家門口有此傳單,須謹慎勿上當受騙。公平會提供
公平會表示,依照天然氣事業法規定,只有公用天然氣公司可對用戶進行瓦斯管線安全檢查,歷來常有民間業者利用公用天然氣事業之名義或相仿名稱製發通知單,以安全檢查為由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欺罔消費者,公平會已有多件處分案例,並都對外發布新聞,本次即為民眾收到通知單後警覺查詢,發現全省工程行已被公平會處分過,旋即向公平會提出檢舉。
公平會調查中發現,陳姓嫌犯曾因使用以散發通知單之手法銷售瓦斯安全器材,經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及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犯詐欺取財罪在案,而本次係2023年10月之後於台北市松山區、信義區、中正區、大安區及新北市三重區查獲之違法行為,亦涉及刑事詐欺罪嫌,因此公平會將2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公平會提醒民眾,如接獲瓦斯安檢通知單請務必詳加確認,可先向當地公用天然氣公司查詢或上網查證;若遇有業者服務人員登門,務必確認所代表之事業身分,交易前再自行衡量是否有安裝瓦斯安全器材商品需要,以公私協力杜絕此類不當銷售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