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主委劉鏡清表示,碳費制度上路後,台灣將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資料照。陳品佑攝
國發會本周召開委員會議,由環境部就「我國碳定價推動現況及展望」提出報告。國發會主委劉鏡清表示,碳費制度上路後,台灣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第一階段碳費徵收對象約281家企業,不包含營建業、住商部門及交通運輸部門等直接影響民生物價的對象,政府將針對受影響的企業先行輔導,降低衝擊。未來也會協同各相關部會持續關注碳費制度推動和綠領人才培育。
環境部在今年8月29日訂定「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初期收費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並將自碳費開徵隔年起,於每年5月底前依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應繳納之費額。另碳費收費對象採行溫室氣體減量措施,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
環境部明年5月將進行碳費試申報,估計企業排碳大戶首次繳交碳費期程將落在2026年5月,繳交2025年碳費。環境部指出,碳定價制度是驅動產業淨零轉型之關鍵,碳費係以減量為目標,如收費對象均能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推估2030年可減少約37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量,有助於台灣達成國家自定貢獻(NDC)。
為協助碳費徵收對象順利銜接碳費制度,環境部已辦理7場次碳費子法說明會,並偕同經濟部辦理自主減量輔導說明會,啟動相關輔導機制,另於全台各縣市辦理碳定價制度座談會,擴大各界共同參與自願減量。
劉鏡清表示,碳費制度上路後,我國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第一階段碳費徵收對象約281家企業,不包含營建業、住商部門及交通運輸部門等直接影響民生物價的對象,未來將配合擴大盤查登錄對象,分階段調降碳費起徵門檻。政府也會針對受影響的企業先行輔導,降低企業的衝擊。
國發會強調,我國碳費制度是經濟誘因,不是財政工具,環境部及各相關部會持續辦理多元形式的社會溝通會議,且與產、官、學、研界攜手合作,公私協力擴大各界共同參與自願減量。該會另請環境部儘速依預算法規定完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之修訂,讓收入用途符合碳費專款專用之目的與原則,並向社會妥善說明碳費用途,積極爭高度社會支持並凝聚共識,同時接軌國際作法,讓碳定價成為台灣綠色成長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