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力發電機。經濟部提供。
離岸風電3-2期今(10)日下午截標,經濟部能源署表示,
最終收到6個開發團隊,8個風場親送申請案,分別來自台灣本土、歐洲、美洲等地開發業者,持續共同合作推動台灣再生能源、能源轉型的步伐,
預計6月可以完成選商作業。
經濟部沒有說明哪些開發商參與投標,但外界揣測,大約有科理歐(CORIO)、德能、CIP、風睿能源(SRE)、森崴集團、沃旭能源等6家開發商投標。至於伊比德羅拉、台亞風能、韋能等業者最終皆放棄投標。
經濟部表示,台灣累積風場開發推動經驗及各界寶貴意見,區塊開發第2期選選商在制度上新增包括產業關聯項目自選、加大風場可開發容量、給予一年的併網彈性、履約保證金可分批繳納等機制,持續完善選商制度,以吸引國內外優秀開發商投入臺灣離岸風電開發。
對於國際原物料上漲、融資成本提高等外在環境下,經濟部積極與開發商溝通交換意見,務實探討解決方案,提供更多合理且具彈性作法,並秉持合理、合法精神,提供更友善的開發環境,完備台灣離岸風電投資環境。
台灣過去在疫情、俄烏戰爭等外在環境考驗下,持續推動離岸風電建設,目前風電設置容量已達2.33GW,為全球少數離岸風電突破2GW的國家。
經濟部表示,本次區塊開發選商也面臨建置成本飆升的嚴峻挑戰,但經濟部考量台灣企業為因應國際減碳的趨勢,有大量綠電需求,離岸風電開發勢在必行,故在兼顧能源轉型、國內產業發展及淨零減碳的目標下,努力排除困難與挑戰,感謝各開發商持續選擇投資台灣,一起公私合力攜手前進,達成離岸風電設置目標。
離岸風電3-2期釋出的容量為3GW,不過仍有3-1期未分配容量併入,最終可分配容量約3.6GW ,按能源署規劃,有別於以往風場獲配容量大多在600MW(500MW+100MW)以下,離岸風電3-2期的風場獲配容量為900MW,700MW,500MW,若附上2家LOI,容量可增加100MW,也就是最高上限達到了1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