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之狼」李健育遭移送監察院懲戒。示意圖,本報繪製
曾任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的「環保署之狼」李健育,被控涉及性騷擾案,經環保署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小組開會決議立案,並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環境部認定性騷擾成立,移送監察院懲戒。
環境部今(12/15)發布新聞稿指出,8月22日配合組織調整,環保署改制為環境部,由環境部接辦後續調查工作。又專案調查小組於10月上旬完成調查報告,依規定提報環境部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小組審查,經決議成立權勢性騷擾,並依調查報告建議應給予嚴厲之懲戒,提送環境部考績委員會審議。
環境部表示,李健育於相關事件發生後,已由環保署調離原工作環境,並調整職務為非主管職務。又於調查期間提出書面辭職,環境部考量憲法所保障權益及社會各界觀感,為期毋枉毋縱,原擬視調查結果為准辭與否之決定,惟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條之1所規定須於30日內決定之期限屆滿時,因調查結果尚未完成,致尚無從決定,而依法於期滿之次日視為同意辭職。
環境部說,依《公務員懲戒法》第1條第2項規定,對於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也適用。有關李健育在職期間成立權勢性騷擾之調查結果及後續處置建議,經11月24日環境部考績委員會審議通過,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李健育移送監察院懲戒,並已由環境部函送監察院審查。
環境部也強調,關於外界所指控環保署疑有包庇吃案情事,經環保署政風室行政調查結果,並無外界質疑包庇情事,相關調查報告並已由環保署函送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