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質疑參加居住正義遊行的正當性,太太陳佩琪澄清,買來的房是自住,從無炒作。翻攝陳佩琪臉書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週日要參加居住正義遊行,遭人質疑他擁有台北市房產,沒有參加的正當性。太太陳佩琪親上火線,在臉書解釋,夫妻倆當過「屋奴」,貢獻過大半薪水給建商和投資客,買來的房子也是自住,誠實邀稅、沒拿來炒作,「有錢買自用房子不是罪過」,怎可拿此來說無權談居住正義?
陳佩琪表示,2010年底夫妻倆拿了20多年的積蓄買了北市信義路的房子,雖然他們收入較一般上班族高,也是儘量節制消費、旅遊,每個月把大半的薪水貢獻給了房貸、貢獻給了建商和投機客,落入「屋奴」行列,「和一些收入較低,也是貢獻大半收入買蛋白區房子的人有什麼兩樣?」
她說,後來柯文哲到了台大醫院,常半夜被叫去,為了安全才換了接近台大醫院的房子。3年後,柯文哲參選北市長,選舉時就有人把他們的房產「加價一倍到億元」,嘲諷他們住豪宅、說他們無權談居住正義。但她認為,房子是自住,也沒有炒作,當下值多錢都是紙上富貴,一點意義也沒有。
陳佩琪指出,一個多元化的都市,有豪宅、有高級住宅、有一般住宅、也有較簡陋的住宅,本來就是正常現象,只要證實家產是自己努力工作所得,房子是拿來自住的,有誠實向政府繳稅,符合上述條件,有錢買自用房子不是罪過。
陳佩琪強調,就是把房地產當成實現居住幸福用, 而不是拿來投資炒作用。靠著自身辛苦工作所得,買一間自用房地產的人,難道就無權談居住正義?
她也提到,2014年就對夫妻倆房產講過「我們夫妻工作27年,,買房的資金均是夫妻辛苦工作所得, 我們努力工作,貢獻社會,我們沒有掠奪社會資源,更沒有玩對社會沒有貢獻的金錢遊戲。」
她並重述監院財產申報附註所寫的,「夫妻目前自住住宅所處的基地,土地分割六張地契,所以分六筆申報,房子因自用、公設和共同使用部分,所以分三筆申報; 2016年父親過世後,兄弟姐妹四人和母親共同繼承父親遺留的土地和建物(土地包含公有部分,因此有兩筆,建物有公設和自用,也分兩筆) ,這些是父親50年前繼承祖母遺留下來的財產,數十年來除家族分割繼承外,從未買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