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室外乾貯
台電與新北市政府,就「核一乾貯案」已過招70回後,如今再次卡關。原以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在4月26日核發台電勝訴的判決確定書之後,延宕已經10年的核一乾貯設施剩下兩項簡單工程就可以動工,不日後就可完工使用。但如今雙方又卡在台電該不該「重送」水保計劃,再次陷入僵局;核一乾貯想要完工啟用,恐怕漫漫長路還有得等。
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已於2013年完工,但因二次變更設計未獲新北市府許可,台電與新北市來回交鋒補正13次,遲遲未獲新北市政府核發水保完工證明而無法啟用,最後訴諸法院。
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月16日判決台電勝訴後,新北市府也已決定不再上訴,北高行也已在4月26日核發判決確定書。原以為台電已「過關斬將」,進入下一關,依照第二次設計變更的內容進行剩餘的「增高擋土牆」以及「改善排水設施」兩項工程;未料又卡住了。
台電發言人吳進忠表示,法院既已判定台電公司勝訴,新北市府就應該根據台電2018年所送之報告進行核定。但新北市府卻主張,既然2018年時已退件給台電,台電就要重新送件申請。
也就是說,為了2023年的法院判決台電勝訴一事;新北市政府主張台電要重新申請,才能許可;但台電卻堅持新北市府應直接就2018年的申請案同意,雙方再度陷入僵局。
吳進忠指出,台電公司已在2013年至2018年之間,就本案來來回回送件13次,如今若又重新送件,會不會反而讓新北市政府有藉口,主張台電一定是2018年版本有問題,才會重送2023年的版本;讓新北市府產生質疑法院判決有誤的口實。
台電主張,新北市府手中明明已握有台電2018年送件申請的版本,如今仍要求台電重送,是刻意鑽漏洞;若台電真的再送2023年版本,豈非打臉自己?新北市府應根據法院判決台電勝訴的判決確定書,直接核發許可函,不該要求台電重新送件。
至於核二廠乾貯設施一案,也因新北市府遲遲未核發施工許可,乾貯設施更是連興建都還沒開始,台電日前也將此告上法院。
不過,核二案情更複雜,而且當初核二乾貯設施是開工期限、完工期限兩者皆已到期。儘管日前北高行已判決台電部份官司勝訴,但據了解,真正卡住施工許可的訴訟案還在上訴中。
知情者表示,由於核一、核二兩座電廠位在新北市,如今新北市長侯友宜將代表國民黨爭取2024年總統大位,核廢議題涉及總統大選能源政策的攻防,各方過招已不能再以單純能源政策來看,還有更多的政治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