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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陳致中條款」終身不得參選 學者激動喊違憲

    2023-05-08 13:36 / 作者 歐芯萌
    陳水扁參加新台灣國策智庫《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法爭議研討會。廖瑞祥攝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洗錢罪,判刑1年定讞,週四(5/11)將發監執行。由陳致中擔任執行長的新台灣國策智庫,今(5/8)上午召開「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法爭議」研討會,講者砲火隆隆,極力表達應阻止立院內政委員會通過目前政院版修法草案;外界指出,一旦法案通過,陳致中將終身不得參選。知名公法學者朱武獻數度在會中激動喊「違憲」,強調現版本草案決不會過關。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4月中初審政院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26條規定,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政院版草案推出後,立委羅致政、何志偉等人也紛紛提出版本。後續該草案條文因朝野雙方未達共識,保留相關條文,但若將這條草案納入修法,代表陳致中未來不得參選,外界因此稱為「陳致中條款」。

    對於「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法爭議」的相關探討,新台灣國策智庫今舉行研討會,論及此次修法的相關爭議,其中包含罪刑法定、不溯及既往、比例原則等憲政爭議與基本人權議題。

    與會者包括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開南大學法律系前主任張正修、律師江榮祥、知名公法學者朱武獻、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淡江大學公行系助理教授涂予尹、真理大學人文與資訊學系助理教授陳俐甫等學者,以及自稱以「另類記者」身分「第一次參與採訪」的陳致中父親、前總統陳水扁。

    張正修質疑,本次修法將導致每一個法官獨自判斷,如果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治工作者都會遭殃;想要打擊國民黨的黑金,也不是用這種方式讓他們不能選。他認為,《選罷法》修法內容攸關全民權益,不應該侷限稱之為「陳水扁條款」、「陳致中條款」,這樣會造成民進黨面對修法的壓力越來越大;而「陳致中條款」的稱呼也會讓台灣越來越違反人權。

    朱武獻提到,他看了立院版草案,由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跟何志偉提出,但他認為草擬的很多法條都不成熟,立法院應該不會通過。他看到的版本是立委自己連署,所以覺得不意外,不過該草案如果是行政院推出的就不得了了。他希望修法不要那麼粗糙,會產生違憲的結果,盼提案的立委撤回。

    朱武獻指出,參政是基本人權,《選罷法》當然可以規定限制某些犯罪,但終身不能參選違背比例原則,應該逐一查找具體資料再訂立,否則該法案違憲。他強調,現行《刑法》已有褫奪公權的規定,就陳致中的案子來說,該案沒有宣告褫奪公權,因此沒有相關問題。至於此次修法若排除《洗錢防制法》,如何回應外界對於「陳致中條款」的憂慮,他重申修法內容保證違憲,大家不要談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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