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高虹安助理費案逆轉!立法院函覆文件曝光 未見「補助彈性勻用」文字

    2025-12-18 15:07 / 作者 陳祖傑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復職。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在二審出現大逆轉,高院以立法院回函,指助理費和加班費本質上應屬於「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性質,因此改判貪污無罪。民進黨立院黨團對此要求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提供相關回函資料,今(12/18)收到該份公文,根據公文內容,未見高院法官所認定之助理費性質為「實質補助,彈性勻用」、以及補助立委問政所須財力不足等內容。

    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被判刑7年4月,二審卻逆轉貪污部分無罪,原因在於高院採信立法院函覆資料,認為助理費性質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

    對此,民進黨團昨天要求周萬來提供相關回函資料,並在今早先前往監察院,檢舉周萬來、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濫權、瀆職包庇,竟然代表全體立委,幫侵占助理費的犯罪者脫罪。

    民進黨團隨後收到立法院給高院的回函,立法院在公文裡說明,有關立院助理費事宜,《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規定「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8人至14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費。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因此,公費助理由委自行聘用,其雇主為立法委員,立院僅依委員辦公室提供之資料代為辦理其所屬公費助理薪資(含加班費)核撥及勞健保等相關事宜。

    立法院說,有關立法院助理加班費事宜,因公費助理雇主為立法委員,有關工作指派、加班事實認定及各項人事管理等,均屬雇主權責,立法院僅依委員提供之名單及數額核撥至各公費助理之個人帳戶,不適用於本院所訂之「立法院職員加班管制要點」。

    不過,整份公文未見高院法官所認定的助理費性質為「實質補助,彈性勻用」,以及補助立委問政所須財力不足等內容,讓這起司法判決又多了一分爭議。

    民進黨團收到立法院函覆高等法院的公文內容。翻攝畫面。


    民進黨團收到立法院函覆高等法院的公文內容。翻攝畫面。


    陳祖傑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