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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人「不盡責降敵」將重判10年 政院今討論修法

    2025-12-18 09:33 / 作者 林佳鋒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行政院會將拍板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等4項法條。資料照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行政院會今天(12/18)將拍板修正4項修法,其中《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針對現役軍人「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最重可判10年;如果有言語、舉動、文字等對敵人表示效忠行為,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

    總統賴清德今年上半年主持國安高層會議時,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曾提出17項策略,行政院盤點修法,今天院會將討論《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共4項法條修法。

    其中《陸海空軍刑法》部分,將修正第24條,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法定刑,由現行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增訂陰謀犯及預備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對敵人為效忠表示」處罰,包括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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