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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副署《財劃法》揭三大理由! 卓榮泰最新說明曝光

    2025-12-15 16:26 / 作者 楊文琪
    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召開「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李政龍攝
    行政院今(12/15)日舉行「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針對立法院今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案,他身為行政院院長,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決定「不予副署」本次修法。他強調,不副署有三大理由,以及為了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

    卓榮泰說,立法院再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有明顯違憲之處,首先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侵害行政權;第二,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破壞民主程序;第三,施行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

    他指出,行政院為憲政機關,有義務履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忠誠。依照憲政體制,行政、立法兩院的憲政爭議,應由憲法法庭判決。但是,因立法院修訂《憲法訴訟法》不合理拉高憲法法庭議決門檻,更多次杯葛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弭平憲政爭議的能力。今天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修正案的最後期限,身為行政院院長,必須以「不副署」的方式,捍衛民主憲政及國家發展。

    他表示,不副署是為了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第一,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憲法規範,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也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立法院的修法明顯違反《憲法》第59條及第70條的規範,不僅115年度就須增加舉債2646億元,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排擠重大施政項目,更侵害行政院施政決策及提出預算的權力,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

    卓榮泰說,事實上,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近一年半以來,不斷意圖擴張權力。一開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擴權,已經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但是《禁伐補償條例》、《憲法訴訟法》、114年度總預算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以及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每一項都一再涉及違憲疑慮。雖然屢次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卻又被迫失能,無法判決違憲,造成憲政僵局。

    他認為,這已經等同於立法院,既能制定預算又能議決預算,失去民主制衡。若行政院沒有堅定捍衛行政權,立法院等同是球員兼裁判。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

    卓榮泰說,第二,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今年11月14日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逕付二讀後,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侵害國民主權。並且115年度總預算已經由行政院制定完備,送入立法院審查,卻在程序中要求立刻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須全數舉債支應,舉債額度將達5600億元,占總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達17.1%,違反《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所定15%上限,等同要求行政院違法編列預算。

    第三,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行政院多次說明,立法院《財劃法》再修版本的不合理之處,若不是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施政工作,造成國家損害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國防外交、AI新十大建設、治水、社福、撥補勞健保經費等,若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停滯,立法院能負責嗎?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法院有能力負責嗎?

    他指出,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富,已經違反《憲法》第147條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義的事情也不容許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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