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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院宣布不副署財劃法 王鴻薇批擴權、反民主:卓榮泰告別良知

    2025-12-15 16:16 / 作者 王家俊
    王鴻薇指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是擴權、反民主。資料照 李政龍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召開「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宣布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在修正案,創下憲政首例。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說,卓榮泰三不賴皮,不執行、不辭職、不副署,此即擴權、反民主,指卓榮泰只是個幌子,真的想要權力一把抓的是總統賴清德,而卓揆昨晚黑白照,是向他最良知的告別照。

    卓榮泰下午在政院召開記者會表示,依照憲法53條,行政院是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他身為院長必須依照憲法規定,他要忠誠履行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首長職務與責任,全國國人同胞,今天在這裡嚴肅而正式召開記者會,要向國人同胞報告行政院重要決定,針對立法院今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修法案,「本人身為行政院院長,將依照中華民國憲法37條,決定不予副署本次修法 」。

    王鴻薇在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劃法後臉書發文表示,行政院長自封憲法守門人,到底卓榮泰在演哪一齣?賴清德政府全面與憲政體制宣戰,卓榮泰半夜發黑白照,自封憲法守門人,文情並茂來自我感動,然而一個中華民國體制下的行政院長,發這種文真的是跟義和團神功附體差不多了。

    王鴻薇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王說,不辭職、不執行、不副署,半夜發黑白照。卓榮泰這是公然的賴皮,更是傷害憲政體制。尤其,中華民國憲法沒有一個條文,授權行政院長可以用其任何職權,包括副署權,來做什麼「憲法守門人」,卓榮泰公然用憲法賦予的權限,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把自己變成掌握司法與行政權一體的皇帝。

    王鴻薇反問,「這不是擴權,什麼是擴權?這不是反民主,什麼是反民主?」她表示,卓榮泰只是個幌子,真的想要權力一把抓的,是他背後的賴清德,而昨晚的黑白照,是卓榮泰向他最良知的告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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