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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度報導】測速照相成地方小金庫 設置邏輯與國際脫節、工程不做靠開罰陷惡性循環

    2025-12-08 08:00 / 作者 洪敏隆
    台灣跟國際背道而馳,很多測速照相桿是設在車流多而非人流多的地方,圖為台北橋進城方向測速照相桿。洪敏隆攝
    藝人陳為民一則批評台灣測速照相「密密麻麻」、甚至以「國恥」做結的貼文,激起輿論正反交鋒的巨大波瀾。不過,爭議的焦點,不該只是爭辯測速照相是否為「斂財工具」,而是設置邏輯是否與國際接軌?超速罰鍰流向何處?政府是否逃避更根本的「道路工程」責任?

    台北市每一年都會公布「桿王」,水源快速道路北往南(景福匝道口)的測速照相桿,連兩年超速告發2萬4068件及2萬2551件,成為蟬聯的「桿王」,每年進帳國庫至少達到6500萬元。每天會開車經過的駕駛蕭昌興質疑:「如果那麼多車輛超速,是不是速限有問題?如果速限沒有問題,還是那麼多車輛違規,是不是應該列為降速的道路工程改善重點?」

    水源快連兩年成為「桿王」。照片截自google地圖


    民權東路六段是2024年台北市肇事件數排名第一的路段,一年發生994起,平均每天發生2.7起事故,但是民權東路六段雙向各設有一支測速桿,在136巷口還多一支闖紅燈照相桿,當地民眾抱怨「不能設了測速桿就交差了事,要拿出具體改善交通安全的辦法啊!」

    藝人陳為民批評台灣測速照相過度密集,引發社會討論,批評者甚至以台、日的固定式測速照相、開罰的超速數量及交通死亡率比較,認為超速罰單數量是日本3倍,但交通死亡率卻是日本5倍,顯示大量測速設施無法有效降低事故、拯救生命。


    他國測速照相:學校周邊、30區的「救命工程」

    然而,「降速」是全球交通安全很重要的核心理念,國外研究車輛速度的高低與行人事故的死亡率是成正比。以日本為例,雖然固定式測速照相桿的密度遠低於台灣,可是,日本警政廳要求以派出所為單位,訂出速度執法的優先路線,包括小學周邊地區及全區域低速管制「30區」,除了有移動式測速照相,並加強開啟紅色警示燈的巡邏,以防止嚴重的交通事故。

    韓國在2021年就已設置多達1萬3457組測速照相設施,是台灣2186支(2024年)的6.15倍,但韓國是把重點放在所有國中小學周邊通學區範圍內密集設置,或在速限30公里的社區及路段。美國紐約市設置約2500部自動測速照相機,其中,750台重點佈署在學校附近。

    日本在通學區都會加強移動測速照相執法,維護弱勢學童安全。翻攝自佐賀警察網頁


    韓國測速照相密度比台灣高,只要是速限30公里或通學區,全面安裝錄影式測速照相。洪敏隆攝


    在《傷害預防》(Injury Prevention)期刊發表的研究〈自動測速執法降低了多倫多校區車輛速度:一項前瞻性準實驗研究〉指出,透過2年多時間針對多倫多250所學校周邊區域設置測速照相實驗發現,在測速執法期間,超速車輛的比例下降45%,85分位速度(即85% 車輛行駛速度不高於此速度)下降10.68公里/小時,一旦測速照相機被移除,超速率恢復到接近過往的水平。

    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說,在鄰近日韓或歐美,測速照相會設在學校周邊、30 公里人本街區或弱勢用路人密集區,目的是迫使車輛減速,保護行人安全,屬於「救命工程」。但台灣的測速照相卻設在車流量大的跨縣市公路或快速道路,與國際降速倡議的原始場景完全不同,被誤用為「維持車流效率」、「管理車速」、甚至是「提高罰金收入」。

    日本警政廳統計令和2年至4年,涉及限速的交通事故比未超速的致命事故率高 9.2 倍。取自日本警察廳報告


    道路設計不良卻以照相「補救」:惡性循環造成交通崩壞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指出,交通工程強調「道路有位階」,國土規畫也區分都市計畫區與非都市計畫區。市區巷弄適合低速,因為行人密集、車流短距離;但城市幹道與郊區公路的功能是「快速連接」,過度壓低速限等於削減交通效率,特別對於城郊通勤、跨縣市通勤的民眾非常不利。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說,應明確定制定道路位階與速限制定原則。



    林志學說,測速照相正確的設置理由是「事故紀錄」,不應因車流量大就設置,更不宜因速限訂得不合理而反向用測速照相來「強迫守法」。他提出常見不合理的設置情況包括:避免車速看起來「太快」但無事故證據,居民因車流變大而要求設置,還有道路設計不良,卻以測速照相「補救」。

    林志學舉出,最常見的道路設計不良缺陷,像是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不良銜接到小道路;為了給個別出入口方便而設置紅綠燈,導致大路上車輛在空等,紅燈權威性消失,容易導致闖紅燈;左轉專用道未對齊,造成視距不足、容易與對向直行車碰撞;這些問題常被錯誤地以「加裝測速照相」來處理,但真正應該改善的是道路工程本身,不斷降速、加紅綠燈、裝測速照相,只是造成惡性循環。



    罰鍰99%歸地方!交通罰款淪為地方財政「小金庫」

    惡性循環的另一個深層問題是,測速照相一直以來是地方財政「小金庫」的結構性爭議。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說,台灣交通罰款收入分配失當,地方政府可取得75%收入,若加上執法機關分配(24%),地方掌握高達99%的罰款資源,中央僅拿到 1%,規定中要求優先使用於交通安全改善的項目僅占 12%,更未將道路環境改善列為重點,使各縣市大量將罰款投入「其他用途」,成為地方財政重要的「小金庫」。

    林月琴說,現行法規運用「不避險」,甚至直接指出是為滿足「警察機關對運用科技處理交通事故或執法等經費需求」,可能導致執法機關為收入而開單,而非為安全,罰款收入被用於設置更多科技執法設備(測速照相),導致罰款增加,又將收入用於更多設備,但是不友善、規劃不足的交通環境才是用路人違規的根本原因,錯誤的道路配置反而提高事故風險。

    測速照相常引發民怨,很多人認為速限不合理。洪敏隆攝


    內政部警政署說,未來會要求各警察機關,持續分析轄內易肇事地點及路段外,並應優先會同交通主管機關就道路標誌、標線、號誌等交通工程面向採取改善措施,以交通工程改善作為降低交通事故之首要手段,若交通工程手段無法有效降低事故風險時,才設置測速照相等科技執法設備。另外也將研擬具體設置條件,並訂定成效評估指標,調整及汰除不合理之執法點位,避免造成社會不良觀感。

    日韓經驗:取之於交通,用之於交通安全

    在日本,一般超速所收繳的罰款「交通反則金」用途有明確的規定,全額撥入中央政府的「交通安全對策特別交付金」,用途是專款專用,只能用於地方政府的交通安全措施和設施工程。交通設施的設置和維護包括交通號誌燈、道路標誌、人行天橋、護欄、路邊反射鏡等。交通管制與教育設施則包括交通管制中心設施、交通安全教育設施的設立等。日本的交通罰款被設計成一個「取之於交通,用之於交通安全」的循環體系。

    韓國的超速罰款收入,除了20%固定提撥作為緊急醫療基金,其他80%全部歸於中央國庫,作為統籌分配各地改善交通設施所需的經費,只有濟州島的收入可歸屬於地方歲入,但僅能用於當地自治警察和交通安全設施的擴建等。但世宗市等地方政府認為設施維護都是地方負責,應將無人交通執法的罰款轉為地方稅收。



    許雅荏說,反觀在台灣超速罰款收入僅約12%用在交通安全,且用途不透明,民眾與民代都看不到具體改善。導致照相機成為「小金庫」,而不是安全工具,認為要真正改革制度,應建立「罰金透明化」,明確規定罰金用途與比例,必須公開資料、讓民眾能檢視,重點放在工程改善而非行政管理。

    林月琴呼籲,交通部應盡速修正缺乏監督且設計失當的《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明訂相關經費的運用,應有明確監督查核機制,並應優先用於交通安全環境層面的改善策略。

    工程改善不到位 測速照相難扛「保命」角色

    林志學說,測速照相熱點年年相同,「一直拍、一直賺」,但道路問題未改善,建議建立「專款專用」制度,某一測速照相的收入,應專款用於該處的交通工程改善。一旦改善後事故減少,該測速照相應「失去用途而撤除」。這才能讓民眾看到政府是為改善而非開罰。

    另一個需要改革方向是速限制定原則錯置的問題。許雅荏說,台灣速限仍以「道路設計速率」與「交通效率」為主,而非評估人流、學校密度等風險。結果有許多路段速限比實際人行環境還高。她呼籲,弱勢行人及行人密集區域應該工程改善先行,透過工程達到車輛減速,再以執法輔助,最擔憂是道路工程未改,又在學校周邊到處插測速桿,招致民眾反彈,最後不了了之,「照相機是輔助工具,而不是替代工程的捷徑。」

    靜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呼籲行人優先或通學區,先從交通工程改善達到降速,再以測速照相做嚇阻輔助工具。洪敏隆攝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指出,台灣道路的「設計速度」本質上是基於大型車安全的「寬容性設計」,對汽機車駕駛來說常顯得保守,導致速限與道路上的自然速度產生偏離,若要以調整速限來解決超速執法爭議,那麼回到以科學、工程為核心的交通管理邏輯,在非都市計畫區導入85分位速限,是最不需要翻修制度、卻能真實改善民怨的第一步。

    真正「降速」達到「零死亡願景」

    交通安全並非僅是一張罰單的距離。台灣要擺脫被貼上「行人地獄」標籤的窘境,必須從根本上認清:將罰款收入導向道路工程改善,專注於人行環境、學區安全、道路位階的優化,讓測速照相回歸其「救命工程」的本質,台灣的交通安全才有望迎來真正的「零死亡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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