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左)、周玉蔻(右)。資料照。廖瑞祥攝
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貼文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一審依加重誹謗罪判3月。周玉蔻上訴高院仍不認罪,主張只是針對「柯文哲的法務部長人選」以詼諧手法描述而已,她還哀怨說,「黃國昌評論別人比我評論得嚴重,只有我罵到黃國昌有問題…」高院今天駁回上訴,周玉蔻判3月定讞。
全案源於前(2023)年6月13日,周玉蔻在個人臉書貼文,「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黃國昌提出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北院判周玉蔻賠償30萬及刪文,她因未上訴而定讞。
北檢另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一審認定,「硬上」一詞,是以「硬」作為副詞,指用「強行逼迫」的方式讓別人做特定的事情,如常見俗諺「霸王硬上弓」,有暗指強迫他人發生性關係的意思,依照一般社會通念判斷,「硬上」是指加害人違背被害人意願而猥褻或性交,其言論已貶損黃國昌的名譽,判周玉蔻3月。
周玉蔻上訴高院,主張當時看到新聞指稱,時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表明想讓黃國昌當法務部長,她認為,前立委邱毅曾爆料黃國昌有「師生戀」,「一個老師這樣很不可思議」,才會用詼諧的手法,用『上引號』、『下引號』的方式詼諧講述此事,這和刑事犯罪有什麼關係?」
她還說,自己從戒嚴時期就擔任記者,對政治評論都是嚴肅看待。她還稱,有些有錢人捲入內線交易案或詐領助理費案,都被判緩刑,她卻被判得「特別重」。
她控訴,「我被司法霸凌,黃國昌跟我求償100萬,民事判賠30萬,也判得很重,民事我就吞了,不上訴直接賠償,因為我不想浪費時間,但(刑事)一審判3月,我周玉蔻投降了…」她指,黃國昌評論別人講的話,比她評論黃國昌的嚴重多了,「只有我罵黃國昌有問題?」
不過,周玉蔻的說法二審不埋單,仍認定周玉蔻涉及加重誹謗罪,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