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三讀通過。陳祖傑攝
立法院去年在藍白聯手下,倉促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要多釋出3753億元給地方,不過,今年度總預算遭大砍2076億元,其中通案統刪數不低於940億元,行政院因此刪減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讓地方首長跳腳,國民黨團再提出修法,今(11/14)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明定「中央政府114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113年8月30日核列114年度一般性補助款的金額」。
另外,「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
立法院去年通過《財劃法》修正案,中央要多釋出3753億給地方,不過,在野黨有大砍總預算2076億元,其中通案統刪數不低於940億元,行政院因此刪減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各縣市都受到衝擊。另外,因修法公式寫錯,分母變成全台22縣市,離島因此只能分到2.5億的22分之一,造成連江縣分到的錢比今年更少的亂象。也因為公式錯誤,有345億根本發不下去。
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刪減636億元,最終在朝野協商後同意由追加預算補回。但各縣市計畫型補助款,則從2454億元刪減至308億元,包括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畫等就由地方會配財源自行分配,各縣市政府急跳腳。
今在藍白聯手下,再度透過表決,通過國民黨版《財劃法》修正案,除了將中央針對地方補助款,由「得」改為「應」,外來中央給地方補助款成為法律硬性規定。且針對行政院今年統刪25%地方補助款,三讀條文明定,今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2024年8月30日核列2025年度一般性補助款的金額。
另外,也明定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不得隨意刪減、減列,等同確保地方補助款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