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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公教年終獎金明年2月6日發放 總預算尚未三讀

    2025-11-08 10:32 / 作者 陳怡穎
    行政院人事總處今天表示,退休軍公教月退金調整溯及1月,預計3月公告。翻攝自Google Map
    行政院人事總處已於10月2日正式公告「114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明定2026年2月6日統一發放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原則上為1.5個月薪俸,另依考績,可能獲得0.5至1個月的考績獎金;即使屆時中央政府總預算尚未完成三讀,仍不影響發放入帳日期。

    根據人事總處公告,年終工作獎金將於115年2月6日(星期五)一次發放。發放對象包括各級政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及經核准增編員額之現職軍公教人員;技工、警員、工友等編制內人員;以及年度中退休、退職、資遣或死亡之人員。

    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依實際需要另訂發放日期,但根據往年經驗,軍職發放時間通常與公教人員差距不大。人事總處強調,除軍職人員外,其餘機關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後發放日期,必須依公告統一執行。

    根據規定,年終工作獎金的基準為1.5個月薪俸。其中,1月31日前在職且至12月1日仍在職者可領全額1.5個月;2月1日以後新進人員,則依實際在職月數比例核發。

    另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獎金標準》,考績甲等可再領取1個月考績獎金;乙等則為0.5個月。全國約有75%軍公教人員考績列為甲等,等同於大多數人員在農曆春節前可一次領得2.5個月獎金。

    由於立法院至今尚未完成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外界關心是否會影響發放進度。人事總處強調,即使總預算未完成三讀,獎金仍將照常入帳,不受影響。

    至於立法委員與其助理是否適用?人事總處說明,立委本人依規比照特任官,以「月俸加公費(或政務加給)」合計數發給年終獎金;但立委公費助理並非軍公教編制人員,不在《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適用對象內,不得比照發給年終獎金。

    人事總處表示,考績獎金因各機關考績完成時程不同,發放日期並不一致,但原則上會於農曆春節前完成入帳,讓人員可在過年前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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