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發言人吳崢。陳祖傑攝。
備戰2026地方大選,民進黨中常會上週通過成立「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並在今(9/10)天召開首場會議。發言人吳崢在會後表示,今天會議確定把全國所有縣市分成三類:第一類是目前民進黨執政縣市,而且縣市首長連任到第二次任期屆滿,就會辦理初選;第二類是民進黨執政縣市,但首長未滿兩屆,由黨主席賴清德提名,經過中執會同意之後辦理徵召作業;第三類就是非執政縣市,由選對會徵詢協調作業,提名之後經過中執會同意辦理徵召。
吳崢表示,今天會議主要針對選戰提名作業進行廣泛討論,根據在全代會上通過2026提名特別條例,選對會把全國所有縣市分成三類,第一類是目前民進黨執政縣市,而且縣市首長連任到第二次任期屆滿,就會辦理初選;第二類是民進黨執政縣市,但首長還沒做滿兩屆,任期還沒有屆滿,特別條例會授權由黨主席來提名,經過中執會同意之後辦理徵召作業。
吳崢說,第三類是民進黨非執政縣市,同樣由選對會進行徵詢協調作業,提名之後經過中執會同意辦理徵召,今天就是再確認三大原則,針對各縣市狀況做廣泛討論,目標是希望最後在全國每個縣市都要提出最優秀人選。
對於是否討論到各分區督導人選?吳崢回應,主要針對大框架、原則,大家進行一致共識及再次確認,每個選區狀況不同,選對會後續會更細緻地處理。至於在工作期程方面,吳崢說明,選對會作業確保提名出最優秀、最能夠去為各縣市造福市民的好人選,因此要看後續每區域的狀況。
與會人士說明,今天會中僅對「大原則」進行討論,比如「2026提名特別條例」第5條提到「協調過程中民調也是評估指標」,會中有共識,這跟初選民調不同,因為初選是一個公開初選過程,最後全民調決勝負,但協調民調是指在協調過程中內部做參考,比如誰比較有明顯優勢、誰好感度比較高等等。
與會人士表示,每個縣市的狀況不同,有些已經定於一尊,有些則需要競爭,但是大方向就是沒爭議的地方應該盡早確定人選,讓候選人有更多時間耕耘地方,選對會、黨都要成為候選人的助力,而非阻力,而時程上,「每個縣市都是個案,不會直接訂一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