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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京華城案攻防戰!黃珊珊作證轟檢「扭曲證詞」 檢察官3大打臉密證曝光

    2025-08-18 07:00 / 作者 侯柏青
    柯文哲8/7出庭大暴走,「友性證人」黃珊珊證詞也被檢方打臉。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8/7傳喚時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作證,她證稱「印象所及,沒有不公開的晨會」,她也指2021年8月10日「便當會」會議紀錄「柯文哲沒簽名」,庭後更砲轟檢方「扭曲證述」。據悉,檢方緊急向合議庭提出3大密證回防,舉出包括柯文哲和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行事曆、「庭訊逐字稿」及柯在會議紀錄簽名等事實打臉,證明黃的說法不符客觀證據。

    柯文哲8/7開庭大暴走,當天上午傳喚前台北市副秘書長李得全作證,他趁休庭對著3名公訴檢察官罵「幹、不要臉、逼死彭振聲太太」,還當庭揶揄公訴主任檢察官林俊廷「你是林俊言(本案偵查檢察官)的小弟嗎?」,並嗆「去跟賴清德講,我絕對不會投降」,隨後還當場丟水杯發洩。

    當天下午柯文哲冷靜下來,北院傳喚時任副市長、現任立委黃珊珊到庭作證,檢辯針對柯市府任內的京華城流程、便當會、晨會及指定PM的細節深入訊問。黃珊珊證稱,不曉得有不公開晨會,開完庭接受媒體訪問時砲火全開,指檢察官「扭曲證詞、斷章取義」,儼然是柯文哲的「友性證人」。但檢方火速遞交3大補充理由,並臚列客觀證據打臉黃珊珊,反擊意味十足。

    黃珊珊8/7出庭的證詞,遭檢方舉證逐一反駁。資料照。廖瑞祥攝

    第一、對於黃珊珊證稱「印象所及不知道有不公開晨會」,檢方以柯文哲和黃景茂的行事曆反駁。

    根據檢方調查,柯文哲的市長室行事曆曾註記「2022/08/12 9點」、「8/9 世哲\原晨會『不公開議程』,市長:談好進來報」,而且黃景茂的行事曆也註記,「基隆輕軌辦理情形及信義線延伸汐止初步評估」、「晨會(不公開),XX營造財務危機(都發局)」、「晨會(不公開),社宅租金專案」。這些鐵證足以支持,北市府針對重大議題,確實曾在晨會中排入「不公開議程」,檢方認為,黃珊珊的證詞和客觀證據不符。

    黃景茂的行事曆證明有「不公開晨會」。資料照。侯柏青攝

    第二,對於黃珊珊指稱自己的證詞遭檢方「扭曲、斷章取義」,檢方拿出「開庭逐字稿」還原真相。

    根據「法庭逐字稿」顯示,當時公訴檢察官表示,「柯文哲於2020年2月21日,就京華城案召開不公開晨會,依照證人(指黃珊珊)的證述,重大的事情會召開晨會,因此,可以認定京華城案也是重大的事情。但在當天是開了不公開的晨會,依照黃珊珊的說法,晨會就是要公開,但是京華城專案的晨會卻沒有公開,也沒有公開會議結論,也可能是獨一無二的不公開晨會。然而這個沒有公開的會議結論,卻已經外洩到京華城公司,這是連黃珊珊都不知道的會議結論,京華城公司卻能掌握,因此才被認為是黑箱。」

    檢方指出,由於黃珊珊在作證完畢後向媒體指控「檢方斷章取義,扭曲她的證述」,因此不得不還原法庭上的原版說法。

    檢方認為,公訴檢察官未說過「黃珊珊認為京華城案是重大案件」,當時是肯定黃珊珊說的「重大的事情會召開晨會」,另主張「京華城案於109年2月21日開過不公開晨會,因此,可以認定京華城案也是重大的事情」,未扭曲黃珊珊證詞。

    檢方也指出,黃珊珊證稱「京華城並非北市府列管的重大政策」,但她也承認自己沒有參與京華城案、未批示相關公文、不曉得柯文哲和沈慶京有沒有私下會面,更不清楚2020年2月21日有沒有召開京華城的不公開晨會,因此,很可能低估京華城案涉及龐大利益的重大性。

    檢方認為,黃珊珊不一定知道柯文哲和沈慶京有私下會面。資料照。廖瑞祥攝

    第三,對於黃珊珊證稱,「2021年8月10日」的便當會的會議紀錄,柯文哲應該沒簽名。檢方直接拿出會議記錄駁斥。

    根據檢方舉證,當天的市長與議員座談會(便當會)會議紀錄上清楚顯示,柯文哲事後(8/12)有「親筆簽名」,證明當天的結論應是柯文哲的指示及決定。黃珊珊卻在法庭上作證說,該次的會議「柯文哲市長應該沒簽名」,和客觀證據顯然不符。

    柯文哲的律師團傳喚「友性證人」黃珊珊,其證詞一度被輿論認為「有利柯文哲」,但檢方旋即遞交補充理由書逐一打臉,合議庭會如何評價不得而知,但檢辯在法庭內外攻防之激烈,已經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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