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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押柯文哲民眾黨搬《憲法》嗆聲!審判長:檢辯不要只擷取片段攻擊

    2025-08-14 14:26 / 作者 白廷奕
    京華城案,柯文哲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案,至今已遭羈押近1年,日前又遭台北地院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抗告也遭駁回確定。對此民眾黨發出聲眀,嗆各級法院如果只會「尊重審級」,是背離《憲法》獨立審判義務。北院今(8/14)審理京華城案,審判長江俊彥難得大篇幅回應,指出法院所稱「尊重審級」,不包含本案有罪與否的認定,要求檢辯雙方都不要只擷取片段作攻擊。

    台北地院於7/21裁定柯文哲自8/2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柯文哲不服提起抗告,但高等法院8/11日駁回抗告確定。

    高院指出,被告柯文哲因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遭北院裁定羈押,經北院訊問後,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且原本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依然存在,因此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高院認為,北院裁定並無違法或不當,裁定駁回柯文哲抗告。

    高院刑事庭。資料照。侯柏青攝

    對此,民眾黨日前發出聲明,痛批高院又搬出「犯罪嫌疑重大、羈押原因仍在」的例稿,裁定駁回的理由模糊不清,全盤複製貼上檢方及下級審法院的意見,選擇視而不見柯前主席的抗告理由,繼續「無限期」羈押柯前主席。

    民眾黨指出,8/7開庭時,柯前主席嚴厲正告北檢別再「唾面自乾」,指出審判長江俊彥諭知延長羈押的理由,其實就是當初耐不住檢方無止盡抗告,從交保改裁定羈押的那句「尊重審級制度」,還嗆各級審法官若只會「尊重審級」,不僅是自廢武功,更背離《憲法》的獨立審判義務,繼續讓司法蒙塵。

    台北地方法院。取自司法院

    北院今(8/14)日審理京華城案,江俊彥難得在開庭結束之際,花大量篇幅解釋當初的裁定理由及延押理由。

    江俊彥指出,本案羈押與否,涉及被告柯文哲是否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等要件,合議庭之前已經表示過,會依訴訟進行的情況加以審視,如果對裁定不服,都可以依法提起抗告。對於犯罪事實的認定,本(北)院也是獨立行使職權。

    江俊彥表示,犯罪事實的認定與否,與犯罪嫌疑重大與否,在標準、調查程序和證明嚴格程度上,均有不同,本(北)院所稱「尊重審級制度」,是指本案之前已作成羈押相關裁定,且經當事人抗告,經上訴審法院作成裁定而言,但不包含犯罪事實或有罪與否的認定。

    他強調,合議庭自始至終都沒有受任何拘束,均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江俊彥補充解釋,訴訟程序有其步調,是否羈押延長也會進行訊問,被告對犯罪嫌疑是否重大、羈押是否必要等問題,都可以加以陳述。不過,實體判決的認定依法仍要完成法定調查證據的程序,及人證物證相關程序,後續才會讓檢辯雙方進行言詞辯論。

    江俊彥也強調,本案是考量柯文哲有被羈押,才會每一庭都讓柯文哲在最後表示意見,說如果有其他開庭經驗,就會知道什麼叫作「正辦」,因為其他庭並不會這麼做。他也請檢辯雙方,都不要只擷取片段作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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