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周志豪攝(資料照)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2022年曾代表國民黨出戰屬藍營艱困選區的新北市第10選區(瑞平雙貢)市議員選舉的黨前發言人蕭敬嚴,去年遭檢舉在政論節目上發言詆毀黨,被移送黨紀處分。黨中央考紀會近日裁決出爐,確定重罰蕭停止黨權3年。
而根據中央考紀會函示,停止蕭敬嚴黨權3年處分,回溯自去年12月3日新北市黨部紀律委員會作出黨紀處分決議日起算,也就是說若蕭期間未被減輕處分,將被停權至2027年12月2日止。
依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蕭敬嚴可於黨紀處分決定書送達20天內向中常會提出申訴。若最終申訴無果,蕭將無法參選年底黨代表,若仍有意續戰明年(2026年)新北市議員參選,也無法參加黨內初選爭取提名。
只是綜觀近來國民黨作出停權處分案例,如今蕭敬嚴僅因在政論節目上發言遭黨紀處分停權3年,「比例原則」恐站不住腳。
國民黨黨務人士回應,相關黨紀處分決議都符合黨章規定,中央考紀會只是尊重地方黨部決議予以核定,最終處分純粹就個案情節認定,不做其他案例討論。
以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身分投入政界的蕭敬嚴,過去曾任國民黨青年部主任、黨發言人等要職,近年來也常於政論節目發表評論。但也因在政論節目上發言,去年遭新北地方人士檢舉有攻訐黨的情形,被移送黨紀處分。
去年12月3日國民黨新北市黨部紀律委員會即作出重罰蕭敬嚴停權3年處分建議,並隨即將處分上呈中央考紀會裁決。而歷經8個月議處,中央考紀會近日決議,同意新北市黨紀處分蕭案核備,也就是說確定停權3年處分。
中央考紀會也於上週三(6日)發函回覆新北市紀律委員會,核備黨紀處分蕭敬嚴停權3年決議。
只不過讓人質疑的是,依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停權處分以3個月以上、3年以下為期限,也就是說,這次國民黨對蕭敬嚴祭出的停權處分,是以「最重刑度」裁處。
但檢視近年國民黨停權處分,多是因有重大違紀情形,包含2024年曾以停權3年處分拘束藍委在正副院長選舉不得跑票、前中常委沈智慧違紀幫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遭停權3年、前中常委范成連為郭站台停權2年。
此外,2020年花蓮縣長徐榛蔚違紀為當時仍未回國民黨的丈夫、立委傅崐萁站台遭停權1年,吉安鄉長游淑貞違紀輔選傅遭停權2年,前中央委員徐正文與全國公務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因不當發言遭停權2年。
其他遭先行停權處分,也是如涉SOGO案藍委、涉助理費案遭起訴黨籍民代,甚至是黨秘書長黃健庭於2020年時因獲民進黨政府提名為監察院副院長等涉重大司法或政治事件「才有的待遇」。
再比較其他政黨,涉入正副議長賄選案的民進黨台南市議會議長邱莉莉因,涉土地開發弊案民進黨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以及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違紀輔選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嘉義縣議員黃嫈珺,也都是遭停權3年處分。
民眾黨部分,則因前主席柯文哲因參選總統時涉政治獻金爭議,讓當時任競選總幹事的現任立委黃珊珊,因督導不周,遭民眾黨中評會決議停權3年。
綜合前述相關個案比較,蕭敬嚴此次因政論節目發言,即遭黨紀處分停權3年,恐有「大砲打小鳥」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