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軍人權保法、懲罰法8/06實施配套軍審 顧立雄:落實軍中法治與人權保障

    2025-07-29 20:50 / 作者 郭宏章
    國防部長顧立雄2025.7.29視導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實地瞭解法庭運作情形。國防部
    為了在恢復軍事審判制度的同時,健全軍人權益保障制度,整合原有救濟程序,國防部於民國113年完成《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法及《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立法工作,兩法即將在8月6日正式施行,國防部長顧立雄今天(7/29)主持「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官兵權益保障會」揭牌儀式,揭示軍法體系轉型的重要里程碑,象徵國軍積極朝法治化、專業化邁進;同時完善官兵權益救濟處理機制,強化制度運作的公平性與透明度,回應社會對軍中人權保障的期待。

    顧立雄今天上午在副部長鍾樹明上將及常務次長黃佑民中將、法律司長沈世偉中將陪同下,偕同海委會管碧玲主委、司法院程怡怡廳長、法務部黃謀信次長等人,共同揭牌。

    顧立雄致詞時表示,為健全軍人權益保障制度,整合原有救濟程序,國防部於民國113年完成《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法及《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立法工作,並積極推動法規檢整、教育宣導及法院整備等各項籌備作業,展現軍中持續深化人權保障的決心。

    顧立雄指出,兩法將於今年8月6日正式施行,未來懲罰與救濟制度將更符合法治原則,兼顧部隊領導統御與官兵權益,進一步強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軍中管理與權益維護機制。

    國防部長顧立雄2025.7.29偕同與會貴賓共同為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官兵權益保障會揭牌。國防部


    顧立雄進一步指出,地方軍事法院設置的「官兵權益保障會」由國防法務官及社會公正人士、專家學者兼任的權保委員組成,負責審議官兵權益救濟事件,強化制度公正性與透明度。《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施行後,國軍官兵如對身分變更、公法上財產請求、獎懲或考績等行政處分不服,可直接向地方軍事法院設置的「官兵權益保障會」提起復審;對於其他如否准受訓、出國申請等事項,則須先向原單位提出申訴,如仍不服處理結果,可向權保會提起再申訴。

    顧立雄提到,若對權保會的復審或再申訴結果不服,可向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提起行政訴訟,由軍事審判官審理案件,後續亦可上訴至高等行政法院。整體制度建立清楚分明的救濟體系,落實軍中法治與人權保障。

    揭牌儀式後,顧立雄並視導軍法史蹟館與勤務法庭,實地瞭解軍法演進歷程與法庭運作情形,並勉勵法務人員持續強化專業、守護法治,以實際行動落實軍法制度的轉型,攜手打造可信賴的國軍人權保障機制,確保每一位官兵的權利都能獲得應有的保障。

    郭宏章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