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出庭。廖瑞祥攝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傳喚前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專門委員張立立作證,由辯方主詰問。由於他曾在內部會議中列出都市計畫榮獎前例,柯文哲委任律師問他京華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是否「給他好處」讓他這樣講,張立立否認,蕭奕弘再問他「檢察官有沒有說你不夠專業?要你不要當余文?有問你是誰指示的嗎?」檢察官舉手異議成功,張立立愣了一下說「沒有」。
「余文」是前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的秘書,而馬英九涉及特別費案遭起訴,一路判決無罪定讞,但余文卻因為用不實發票核銷而被判1年定讞,余文也變相成為「頂罪」代名詞。
北檢查出,沈慶京為取得京華城最大容積率,行賄應曉薇5250萬元,另指示捐210萬給民眾黨作為行賄柯文哲的「前金」,另行賄柯1500萬元。北市府最終讓京華城母公司鼎越的持有土地從法定基準的560%來到672%,違法取得容積獎勵18463.2平方公尺,圖利金額上看121億545萬6748元。
檢方在過程中查出,2021年3月18日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75次會議第一次專案小組開會前,應曉薇透過都發局局長室、府會聯絡人,通知時任都發局專門委員張立立到她的辦公室,張立立到場後發現吳順民、京華城公司及京華城委託處理都市計畫書圖的長豐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都在場,應曉薇、吳順民 當場要求張立立必須協助推動京華城案。
北院今天開庭傳喚張立立作證。張立立為政治大學地政所博士,論文題目為「都市在發展指標建立之探討」,他早年就進入北市都發局服務,一路從基層公務員做起,歷任綜合設計科、都市更新科,曾擔任都市規劃科科長。他在2018年擔任都發局專委,近年已退休。
身為都市計劃專家,張立立今天表示,都市計畫分為主要計畫和細部計畫,主要計畫是針對架構,細部計畫就是分區管制。他證稱,都市計畫的變更分為通盤檢討及個案變更;個案變更包括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7條的政府政策變更,還有《都市計畫法》第24條民間自提方案。
他指出,這些方式只是申請單位的不同而已,但都必須經過都委會審議通過,才會實施的法定效果。
他證稱,都更條例是都市計畫的特別規定,容積獎勵是在法定容積外給予額外獎勵,必須有公益性,可以透過法律規定和都市計畫的法定程序給予容獎,通常都會在細部計畫裡載明容獎方式,政府會給予容獎,都是基於政策需要或谷裡開發業者促進都市發展。
蕭奕弘問他,有幾個都市計劃給容獎的案例?他表示,他參加專家小組會議的時候,確實有提過幾個細部計畫給容獎的情況,例如市民大道地下化、捷運東園段等。
蕭奕弘秀出檢察官筆錄說,「當時檢察官問你,京華城或應曉薇有沒有給你「好處」要你開會的時候這樣講?你回答說,當時只專注在都市計畫可以不可給容獎這件事。」張立立表示,「印象中我沒有這樣回答。」
蕭奕弘問,在都市計畫裡,是否有非都更項目仍給予開發獎勵的嗎?都市計畫和都更是不是沒有必然關係?張立立說,就是「一整套計畫書做思考」,只要經過都市計畫法定程序,在透過都委會審議就是合法的。
張立立也強調,前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也沒有跟他說過這些,他在開會時都是依照專業發言的。
蕭奕弘問他,檢察官偵訊時有沒有說你「不夠專業」?張立立回答「沒有」,蕭奕弘再逼問「檢察官有跟你說不要當余文嗎?」檢察官聽到後立刻異議,審判長江俊彥表示律師的問題涉及誘導,要求他修正問題。蕭奕弘修正問題後說,「檢察官有問你是誰指示的嗎?」張立立無奈地說,「我的回答是沒有。」沈慶京的委任律師蘇振文則問他,知不知道「南松山計畫」的內容,張立立證稱,這市政府要促進南松山的再發展。蘇振文問,京華城開發案對於南松山是正面影響還是負面影響?張立立則表示,有正面影響,包括公共環境的改善等。他也強調,市府提出計畫,經過公展程序,再由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執行法定實施,這才叫做都市計畫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