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工示意圖。資料照,美聯社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12日報導,台灣遠洋漁業涉及虐侍外籍漁工,甚至有人因此死亡。對此,農業部漁業署回應,對於任何形式的勞動剝削均抱持零容忍態度,報導中所提為少數個案,不應視為普遍現象,更歡迎媒體前來實地訪查。
漁業署並一一說明每個個案情況。其中,印尼籍漁工唐柯塔(Silwanus Tangkotta)在漁船作業時,金屬門重擊右手中指及無名指,他只能靠指甲剪與牙籤自行剔除外露骨頭,一個月後才返台治療,但兩指已斷,還被公司終止聘僱,拿不到賠償。
漁業署表示,唐柯塔受傷時,船長先即時包紮並給予消炎止痛藥,並通報漁業署,經岸上醫師評估沒有立即生命危險,船長依醫師評量建議事項照護船員,並由船主安排友船協助接送返回台灣就醫。
漁業署說,令人遺憾的是,船員傷勢經保險公司判定未達失能程度不予理賠,另經營者因船員受傷返港後有無不當解除契約一事,漁業署將再連同前開醫療保險事宜詳加調查,協助船員爭取合理權益。
另一位曾當漁工的印尼人艾德瑞安(Adrian Dogdodo Basar)指出好友死在漁船上事件,據艾德瑞安說法,好友雙腿腫脹且腹痛,但船長以成本太高為由拒絕返港,只給他過期藥物,沒多久就身亡。他盼將遺體送到最近港口,被船長拒絕,還被威脅扣薪,甚至沒食物吃。
漁業署表示,艾德瑞安是台灣投資的萬那杜國籍漁船工作,接獲他投訴上述情形後,當天就轉知船籍國,後續已完成薪資給付。
另據漁船海事報告,其好友過世後,船長通報船籍國及家屬,由仲介及斐濟代理商協辦船員保險理賠、申請漁船進港許可及大體送返等作業,經斐濟當地醫療單位鑑定同船船員因急性肺水腫去世,後續送回印尼由家屬接回。
漁業署強調,對於遠洋漁船的死亡案件相當重視,都要求業者通報海巡署及檢察機關調查死因,以確認無不當死因或處理。
至於銪富號欠薪案,漁業署表示,2024年7月22日訪談外籍船員時發現船員遭積欠薪資情形即介入處理,積極協調經營者、仲介、協會儘速償還欠薪,並將涉嫌刑事不當對待部分,移請司法警察機關偵辦,船員於2024年8月8日取回遭積欠薪資。
漁業署說,台灣作為一個珍視自由、民主與人權的國家,對於任何形式的勞動剝削均抱持零容忍態度,已推動多項具體改革及「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成為亞洲少數針對遠洋外籍船員權益推動跨部門改革的國家之一。
漁業署表示,台灣目前擁有約940艘遠洋漁船,絕大多數船主與船長均合法經營,善待外籍船員權益並重視海上安全。歡迎國際媒體、國際組織與獨立機構前來實地訪查,以客觀了解台灣在漁業人權改善方面的真實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