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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寬恒涉貪出庭喊冤:父親社會印象 被媒體抹黑造謠

    2025-07-10 15:00 / 作者 林佳鋒
    顏寬恒強調,因為父親的社會印象,嗜血媒體造謠抹黑他。翻攝顏寬恒臉書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假買賣豪宅、詐領助理費等案,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去年依貪污等罪判7年10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今(7/10)開庭時,顏寬恒強調,因為父親顏清標的社會印象,嗜血的媒體抹黑造謠,他才想賣掉沙鹿豪宅,至於詐領助理費貪污證據,居然是會計黃玉萍製作的「顏董代收代付總表」,這是黃女個人行為,用此認定他貪污,實在冤枉。

    檢方查出,顏寬恒為苑裡公司股東(林進福為實際經營者),顏在2011年起自任起造人,在台中市沙鹿區南勢坑段埔子小段 981之43 號等土地上建築獨棟透天住宅(沙鹿豪宅)。豪宅附設的庭院,座落土地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下稱中區分署)管領的國有地相鄰,為了讓豪宅的對外道路連絡順暢,竟在國有地上鋪設通行車道、建築大門、警衛室並架設圍籬,竊佔國有地面積達 1097.14 平方公尺。

    2021年,顏寬恒參選台中市第二選區立法委員補選,當時他遭民眾檢舉告發他的豪宅和附屬庭院是違章建築而且佔用國有地,顏寬恒為了避免媒體繼續報導,破壞其形象致影響日後選情,就找了林進福、張于廷謀議,將4541萬元借給設計公司負責人張于廷,張于廷再以相同金額向顏寬恒購買豪宅及土地,此部分涉及竊占、偽造文書。

    另外,顏寬恒還被控利用林進福當人頭,詐領助理費108萬元,關鍵證據就是林進福的妻子黃玉萍製作的「顏董代收代付總表」,其中列出了「立法院薪資」,此部分涉及貪污等罪。

    對此,顏寬恒強調,假買賣豪宅是冤枉的,當初因為想參選,決定將房子處理掉,而買家因為貸款問題,他才借錢給林進福處理,自己是因為父親的社會印象,被媒體抹黑造謠;貪污罪部分,他辯稱林進福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而黃玉萍製作的「顏董代收代付總表」是其個人行為,卻造成他被控詐領助理費,他都自掏腰包聘請助理,沒必要詐領。

    檢方表示,4千多萬的豪宅短短幾天就成交,交易價還不到營造成本的一半,且交易後顏家繼續住,東西沒搬離、未點交,一切如故,顯然是假買賣;貪污部分,檢方指出,林進福妻子黃玉萍證稱自己從事會計工作做內帳,此攸關股東權益,是最正確的帳冊,「顏董代收代付總表」更詳盡紀錄了4年,認為顏寬恒辯詞不實。

    合議庭當庭諭知,本案辯論終結,預計9月11日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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