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IDF戰機資料圖(非事故機)。翻攝中華民國空軍臉書
今年5月23日台中清泉崗基地(CCK)傳出一架機號1451的IDF單座機,落地後滑行時爆胎,卡在軍民共用的跑道無法動彈,30分鐘後才排除,導致軍機與民航機起降都受到影響。知情人士今(6/09)爆料指出,除了跑道瀝青本身受重型客機起降損壞之外,更重要是人為因素,該人士指出,該架1451號機IDF落地後,漢翔公司地面人員未檢查,而且飛行員還超速滑行,才會導致爆胎事故,漢翔公司應檢討工作紀錄。
據讀者爆料指出,漢翔公司今年5月23日發生借用空軍的IDF單座機(機號1451)執行任務,於返回台中清泉崗基地,落地時發生爆胎事件,當時有多名航空迷拍攝到飛機停於軍民共用滑行道之畫面,約30分鐘才排除,影響飛機起降,之情人士向《太報》爆料,事故原因當中確實有人為因素,顯見漢翔公司紀律不佳,人員管理失當。
知情人士進一步指出,該起5月23日IDF 1451號機滑行爆胎事件的原因,除了因爲該次所飛行之滑行道為瀝青混凝土,該區域部份跑道區塊經年受重型民航機輾壓,已導致瀝青混凝土面層損壞,造成級配脫落形成多處破損坑洞,且產生尖銳碎石,易造成輪胎受損外,同時漢翔公司人員借用空軍的IDF戰機,但未依照空軍技令操作,超速行駛。依據空軍飛行訓練手冊有關飛行檢查之地面程序作業技令規範,滑行速限為25浬,在轉彎前應先降低速度至10浬以下,經側面了解此次事件,當天發生事故的飛機脫離跑及滑行道速度均超速且不符合技令規範。因此,漢翔公司人員未執行落地檢查,飛行員未遵守紀律減速,均是導致爆胎原因之一。
知情人士指出,過往軍機因滑行右轉超速,致機體損傷並起火,顯可見遵守速限之重要性,若不依照速限及技令要求駕駛,最嚴重將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知情人士表示,漢翔公司應要嚴格要求人員須遵守相關規範,切莫不可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