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出庭。廖瑞祥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昨開庭,柯在台北市長任內的副手、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以證人身份出庭,直指容積率暴增至560%違法,且柯文哲全部知情,柯的委任律師鄭深元以高雄市「亞灣2.0」容積獎勵20%質疑林欽榮雙標。對此,高市都發局深夜發文駁斥,強調京華城案純屬私人財團土地利益,拿來與國家核定重大建設相比是「混淆視聽」,民眾黨今(5/16)再發3點聲明反擊,痛批高市府心虛閃躲,質疑「陳其邁可以,為何柯文哲不行?」
民眾黨今在臉書發文指出,有關高雄市政府昨(5/15)深夜就亞灣2.0計畫的聲明內容,呼籲高市府勿心虛閃躲,應將心比心,勿配合政客炒作聲量、扭曲專業,並以三點聲明回應:一、高雄市政府心虛閃躲、避重就輕;二、高雄市政府新聞稿中所提及有關京華城部分有諸多錯誤,表格更是惡意誤導;三、高市府聲明稿唯一有參考價值的地方是,證實細部計畫可以給容積獎勵。
民眾黨指出,根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項目與容積獎勵上限,取得經濟部核發之「營運總部」認定函:法定容積5%。新聞稿中卻未正面回應昨日柯文哲委任律師所質疑:「為何給予容積獎勵20%,整整比施行細則所規定之上限5%多出3倍?」民眾黨質疑,給予容積獎勵的項目是哪些?請高雄市政府具體回應,並依林欽榮副市長所言:「容積是公共財」,審議不可黑箱。
民眾黨質疑,京華城從頭到尾都不是「準用都更」,是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由地主自行提出細部計畫申請,北市府則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25條給予容積獎勵,何來「違法準用都更條例」?民眾黨強調,京華城計畫內容具備「公益性、對價性」提供市府回饋,通過都委會審議才得到容積獎勵,肩負帶動台北市南松山地區與附近老舊街廓有更新活化之任務、並非單一地主受惠。
民眾黨指出,高雄市政府的表格在土地面積欄位寫「亞灣計畫區為國有土地」更是刻意迴避,實際上以「國家重大經建計畫」做包裝,亞灣開發後,原國有土地皆轉賣給私有企業或財團進行開發,而且高雄市政府在上位計畫還沒通過前,就搶先給容積,對照林欽榮副市長對京華城案的攻擊,明顯雙標,根本是「我能你不能」。
民眾黨並稱,林欽榮在開庭時,不斷鬼打牆細部計畫不能給容積獎勵,多給一平方米就是圖利,但亞灣2.0計畫卻正是林欽榮透過細部計畫給予容積獎勵的實際個案,甚至突破5%上限給到20%,因此他們要問:「陳其邁可以,為何柯文哲不行?」民眾黨強調,一個國家的法令不能被個人的仇恨曲解,高雄市政府都發局更請將心比心,公務員何辜、人才培育不易,請勿配合政客打手炒作聲量,被政治扭曲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