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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院三讀棄保潛逃有刑責最重再關3年 《刑法》增不法關說要被關

    2025-05-13 20:31 / 作者 政治中心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加重棄保潛逃刑責。李政龍攝
    立法院今(5/13)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章、「不法關說罪」,並加重棄保潛逃刑責,最高可再關3年。

    股市炒手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判刑30年5月,棄保潛逃遭通緝,引發極大爭議。立法院今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依法逮捕、拘禁之人逃脫者,罰則由現行1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3年以下。也新增經檢察官或法官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發佈通緝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讀條文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妨害司法公正罪章,明定證人、鑑定人、通譯,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不為證言、鑑定或翻譯,或約其為一定的證言、鑑定或翻譯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也新增「不法關說罪」,意圖使法官或檢察官,利用職務、身份或地位之影響力不法關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以下罰金。受關說的法官、檢察官則處1年以上、7年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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