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車廂每天都有清潔人員負責清消作業。翻攝自台北捷運FB
台北捷運便捷舒適,部分功勞須歸功於652名清潔人員努力,然而,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今(8日)為他們打抱不平,揭發這群清潔人員全是委外人力,2年約滿重新招標,導致他們的年資歸零,影響特休權益,目前有工作10年者,特休僅拿到3天,比勞基法的10年享16天特休少上許多,氣罵北捷不甩《政府採購法》的特休年資併計規定,還無視監察院調查,簡直是特休小偷,提出三點要求北捷正視。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顧問鄭中睿、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邱奕淦、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今日上午召開「台北捷運,特休小偷」記者會。
鄭中睿提到,依據《勞基法》一般正式員工工作滿半年享有3天特休、1年7天特休、10年16天特休,不過現在有北捷清潔人員做10年,卻只拿到3天特休。
他解釋,北捷目前的652名清潔人員全部是委外人力,清潔公司每2年1標,如果原本廠商沒有得標,由新廠商接手,那勞雇關係就得重新計算。
鄭中睿認為,在此狀況下,北捷清潔人員該何去何從?新廠商要怎麼聘足652名人力?舊廠商又要怎麼安置652人?聰明的新廠商其實很樂見這群「熟悉業務的委外人力」留下來工作,但問題是勞雇關係歸零,年資也會歸零,而且每兩年會歸零一次,特休也跟著重新算。他強調,北捷做法雖合法,但情理上很難讓人接受。
工會提出三大訴求,包括要求北捷立即清查全部委外清潔人員年資,並對外公開,以及立即變更廠商契約,將勞工特休年資規定併入,最後,希望北捷能將清潔人員收回自僱,並提出相關方案和時程。
邱奕淦提到,台北捷運公司跟清潔廠商採「勞務採購契約」,裡面沒有針對清潔人員「特休年資併計」,然而,依據《政府採購法》第63條「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為原則」可見北捷疏忽,沒有依法進行討論。
邱奕淦指出,清潔工作雖不須特殊技術,但有其專業,工作也是常態性,不解北捷為何不自己長期聘僱,增加穩定性。
何孟樺則說,監察院在2018年就公布,承攬北捷清潔業務的廠商多年來有許多違反勞動法令不良紀錄,另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19年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將「委外人力的特休年資併計」列入必須條款,隔年,北市府同步修正相關條款,但北捷卻未跟上修正?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重視此事,還給清潔人員應有的特休天數。
柳采葳則批評,北捷明明有特休年年資併計規定,但刻意用手法規避,沒收清潔人員的特休年資,她拿出北捷電子契約副本,批評北捷故意沒有勾選該欄目,「事實上只要北捷把此契約欄目勾選起來,問題就解決了,但北捷卻遲遲不願意做,讓人好奇背後目的」。
她續指,2009年北捷紅線的日清潔人數145人、週期性8人,共有153人,假使北捷自僱自辦,參考北捷服務員的薪資,這153人每年的人事成本約10704萬元。如果是外包,2009年紀約金額是5666萬元,也就是說,外包可節省成本5038萬元,落差二分之一。而勞工為了保住工作,也只能忍氣吞聲,不敢反抗。
柳采葳不滿,去年(2024)北捷30週年時,北捷頒獎給清潔人員,稱他們是英雄,但實際上卻輕視英雄,「不在乎他們應有的權益,希望北捷不要說一套做一套,」把年資特休補上,將清潔員工收回自僱。
對此,北捷站務處處長陳忠助回應,北捷的清潔契約是承攬契約,依據契約範本進行,只要工作滿半年有3天特休,1年7天、2年10天,3年14天,北捷將督促承包廠商依契約執行。至於更換新廠商年資歸零的爭議,北捷也有依照《勞基法》規定,承諾會進一步研議工會提出的清潔員改為自雇等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