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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南榕基金會:有完整獨立的國家主權 才有言論自由

    2025-03-27 16:13 / 作者 陳康宜
    鄭南榕。鄭南榕基金會提供
    中配「亞亞」劉振亞遭廢止在台依親許可,引起各界討論「言論自由」議題。對此,鄭南榕基金會表示,鄭南榕當年爭取「百分百言論自由」,是在戒嚴的背景下,提醒各界引用「百分百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要理解,要有完整獨立的國家主權,才有言論自由。

    鄭南榕基金會昨在臉書發文表示,鄭南榕爭取的「百分百言論自由」,是台灣在戒嚴時期,在中國國民黨強人威權統治下,被禁止、被剝奪的言論自由。鄭南榕自1984年《自由時代》創刊之初,即以對抗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和爭取言論自由為志。鄭南榕認為,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有了言論自由才有其他的自由。

    鄭南榕爭取「言論自由」的歷程,反映1980年代台灣的政治局勢,以及威權統治對人民的箝制。《自由時代》週刊創刊兩週年之後,鄭南榕表示將從「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進而致力「爭取百分之百的解除戒嚴」,推動「五一九綠色行動」,即反戒嚴運動。

    鄭南榕基金會指出,如同中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叡人在〈負重前行:「好國好民(好國好人)」的當代意義〉揭示:鄭南榕所說的台灣獨立與言論自由,是相互為用的,因為台灣獨立是台灣人民公議自決的政治表現,而台灣人民得以經由公議而自決,則奠基在充分的言論自由之上。

    鄭南榕基金會表示,同時,鄭南榕也觀察到台灣社會的現實,社會日益多元,轉型的壓力不斷增強。在這種情況下,台灣未來何去何從?台灣要怎樣才能繼續發展下去?鄭南榕思考這些問題,提供他個人的意見認為:基於對台灣未來福祉的深切關懷,主張台灣應該獨立。

    1988年11月起,鄭南榕與黃華等人共同發起「新國家運動」,將「言論自由」落實在國家主權和「台灣獨立」的主張。「台灣獨立」和「言論自由」互為表裡,相互為用,因為,在突破威權統治的枷鎖之後,唯有確立國家主權獨立,才能保障言論自由。

    鄭南榕基金會說,鄭南榕與1980年代的前輩們,一起將「言論自由」的理想在台灣付諸行動,而當代的我們也有這樣的責任,持續守護和深化台灣的民主和自由。

    鄭南榕基金會提醒大家,引用鄭南榕的「百分百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要理解,要有完整獨立的國家主權,才有言論自由。唯有做自己的主人,台灣才有成為自由國度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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