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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歲公民權」修憲立院表決通過 將交付公民複決

    2022-03-25 11:03 / 作者 李英婷

    立法院今(3月25日)審議《憲法》修正提案,草案內容攸關18歲年輕人能否享參政權。在國民黨團進場並投下同意票後,最終在出席109位立委,贊成109票、反對及棄權0票,順利提出修憲案,下一步將交由公民複決,在公告半年後、並於3個月內舉行全國投票。



    立法院今舉行院會審議攸關「18歲公民權」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草案文字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憲法》之修正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換算成數字,須85位立委出席、出席立委64位同意後,始得將修憲案送出立法院。



    立院討論時,各黨團立委輪番上台發言。藍綠互不退讓,在發言中爭「面子」。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修憲須朝野有高度共識後才能推動,但回顧修憲過程中,民進黨主導修憲程序,未進行朝野實質溝通,且限制時間、限制議題,身為執政黨卻「多數暴力」、「不尊重少數」,顯示民進黨只考慮自身利益,而非考量國家大法的發展。



    曾銘宗也指出,國民黨希望配合世界發展趨勢,將動物保護權、政府體制等一併入憲討論,但民進黨卻罔顧民意。不過,國民黨為了保障年輕世代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權益,願意為「18歲公民權」投下「同意票」。曾銘宗在投票前還兩次喊話「國民黨支持18歲公民權入憲」。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隨後上台發言表示,修憲討論過程,國民黨一路指控到今天終於「臣服」,這是人民勝利。為什麼「限期」?因要讓年輕人在下一次大選中即擁有投票權。為什麼「限議題」?因為18歲公民權是70多件修憲案中,唯一四黨有共識。管還說,這次修憲是民進黨一路辛苦護送、一路積極推進,且自許「修憲阿信」。由於言語具挑釁意味,引發在場藍委不滿、叫囂。



    最後,在各黨立委各自表述結束後交付表決,立院共有113位立委,出席109位(游錫堃保持中立、未投票;高金素梅、鄭麗文、李貴敏則未出席),符合出席門檻。至於表決結果,109位投下同意票、0人反對、0人棄權,贊成者超過出席人數四分之三,已達修憲門檻,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告本案通過。這是自2005年提出修憲案後,時隔10多年再一次有機會修憲。



    修憲案提出後「下一步」



    修憲案送出立法院後的「下一步」呢?將交由公民複決。依規定,立院提出修憲案,並於公告半年後,交由全國公民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同樣換算成數字,依照最近一次全國大選、2020年總統大選的有效選舉人數約1931多萬人,至少要有965萬以上人同意,修憲案才會通過。以總統蔡英文2020年大選結果為例,她獲得史上最高選票,也才拿下817萬票,因此如果朝野不合作,通過公民複決門檻機會恐也不高。



    此外,院會處理「18歲公民權」修憲案時,台灣青年民主協會(青民協)、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號召多位高中生,在立院表決的關鍵時刻,在立院大門外集會靜坐,同步收看投票實況。







    多位青年靜坐立院外,全程關注院內投票結果。(圖/李英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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