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長顧立雄立法院備詢。廖瑞祥攝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6/6)赴立法院備詢,被問及「第一擊」概念與定義時,他強調「我們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的行使」。顧說,共軍攻擊國軍在航機艦、設施,或是攻擊台灣本、外離島,或未經許可進入我12海浬領空、領海,就可以下令國軍行使自衛權。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顧立雄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包括立委黃仁、王鴻薇、馬文君都問及第一擊、自衛權等相關議題。
顧立雄強調,只有共軍對台灣發動第一擊,我方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的行使。
至於自衛權規範及反擊要件為何?顧立雄解釋,自衛權的設定在聯合國憲章規定指出,遭受到武裝攻擊或威脅的時候,就享有合比例的自我防衛固有權力。
顧立雄表示,現在國軍對自衛權的行使在於,共軍攻擊我在航機艦設施,或是攻擊我本外離島,以及未經許可任何飛航實體進入我12海浬領空跟領海,就可下令行使自衛權,並依比例進行自衛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