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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 「3天內」NCC須提供鏡電視案資料

    2024-05-06 13:55 / 作者 曹岡陽
    NCC主委陳耀祥。陳品佑攝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今天(5/6)第二度開會,會中也通過臨時提案,將正式發文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3天內提供調閱文件。調閱專案小組召集人的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表示,將給3天時間讓NCC提出資料,「靜觀其變」。

    「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今天討論文件調閱目前進度及後續處理等相關事宜,也邀請NCC主委陳耀祥列席。陳耀祥會前表示,並未拒絕提供資料,只是要按照程序,可以提供的「一定處理」,只是要釐清特定議案,《憲法》上講得很清楚,所以請調閱小組表示意見,哪些要處理。

    會議主席林國成表示,調閱專案小組依法成立,針對調閱資料內容,大家可以來商討,更點名陳耀祥發言的回應說,「我們向你要資料,你提《憲法》幹什麼?」藍委魯明哲也批評,有不少調閱的內容是NCC本就公開的資料,卻被拒絕,更痛批陳耀祥傲慢藐視,擺明是要等著撐過任期。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表示,他同意不可以放任行政權毫無權限的擴大,但司法院釋字第729號指立法院調閱文件須符合「特定議題」要件,包括涉及法律案、預算案等,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也尊重大法官釋憲,若大家認為釋憲內容有問題,可再提釋憲,「立委應該強力監督,但不應該是漫無目的、擴權的監督」。

    最後,朝野立委以表決的方式,7票贊成、6票反對,通過林國成、魯明哲、林沛祥、黃健豪等人所提的臨時提案,要求NCC在3天以內提供鏡電視案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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