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社宅收費擬採雙軌制  地方批太混亂:反忽略有繳稅的窮人

    2024-04-16 14:49 / 作者 陳祖傑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舉辦社會住宅租金分級公聽會。民眾黨提供
    內政部新版「社宅租金分級收費草案」擬採「身分別」,並拋出4項策略,落實社宅租金可負擔。雖然部長林右昌強調,社宅收費可雙軌併行,地方政府要採用所得別或身分別都可以,但仍被民團批評制度混亂,還會造成地方政府經營社宅的困境。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4/16)天召開公聽會,邀請多個民間團體、地方政府等交換意見。其中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處長邱英哲指出,低薪者若不具弱勢身分,稅金也會增加,所以中央不要為了擔心補助到逃漏稅的有錢人,就不補助有繳稅的窮人,應延續目前的「收入」認證。

    為了落實社宅租金可負擔,林右昌日前表示,內政部將採行4項策略,首先,社宅租金評定是採取屋齡「N+10」年,視為中古屋的方式來估價。其次,社宅租金基本結構為3折到8折,雙北市部分地區因租金行情較高,依負擔能力再調降租金折數。第三,租金負擔率由平均3成降到平均2成。第四,將一般戶中,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者,租金從第四級的8折,減為第三級的6折到7折。

    對於內政部的措施,民眾黨立院團總召黃國昌表示,2021年跨黨派立委就已經修正《住宅法》第25條,以實現民眾可負擔租金的理想,明訂以「收入別」做租金計算考量,內政部拖了這麼久,卻還是推出以「身分別」做租金分級原則的草案。

    黃國昌說,自己3月26日質詢林右昌部長時,對方拋出要採行「雙軌制」來解決社會疑慮,並宣稱內政部方案可降低需求者的負擔,然而這樣的官方說法,讓許多青年與邊緣弱勢者憂心遭到排擠,他也堅決反對收費原則修惡。

    副總召黃珊珊表示,社宅的租金分級制度修法已兩年半,內政部給的答案仍然「不及格」,按照內政部目前的草案會漏接很多人。她認為,租金分級應該要符合公平正義,內政部不能因為「擔心有假窮人,就忽略真窮人」,不能因為沒有能力稽查,就忽略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社會住宅的重點首先是要「住得到」,讓身分被租屋市場排斥的人可以被優先入住;其次要「住得起」,經濟能力不足的要補貼;最後是「有溫度」,像台北市有青創戶的計畫。

    許立民強調,用所得當分級補貼才是正途,他舉例,一樣是原住民的身分,但原住民所得差異很大,直接用身分別一口價訂租金,明顯不合理。許立民質疑,內政部用身分作補貼,只是想著不用去審查便宜行事,但國家福利補助系統原本就都是用所得作依據,難道內政部不相信衛福部? 

    台北市東明社會住宅的青創戶鄭宇婷說,她曾經申請過一般戶,結果10個名額她排600號,她認為一開始用身分別就刷掉一般戶一定會有問題,建議政府必須審酌是否有補助到真正需要的社會弱勢族群。

    彰化北漂的租屋族利祐任說自己是研究所學生,對於政府表示已經掌握半價租屋黑市,他批評根本就是「用新聞稿說謊話,愚弄人民」。他表示,自己在台北住了快六年,住過許多違建,租金也高達上萬元,儘管政府推出了租屋補貼政策,但是房東大多不願意配合房客申請。

    利祐任認為,近幾年台北市租房價格狂飆,只能搬離首都圈,他呼籲政府要從租補開始,掌控租房黑市,平抑房價讓黑市透明化,以實現居住正義。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廖庭輝表示,社宅「住得起」是關鍵,因此各國社宅租金的計價,多以「身分」作為入住社宅的優先性可量、「收入」做為租金補貼衡量標準。他表示,內政部新聞稿稱「因報稅所得資料不完整,作為租金分級之審查依據,容易造成補貼對象及強度誤判」這根本是以技術問題推翻社宅原則。

    廖庭輝以香港為例,指出當地是採取包含股息、利息、親友資助、車輛、存款等諸多項目的嚴格審查後,再依據實際收入計算社宅租金,技術上是可行的,並非做不到。他認為,社宅的正當性就是可負擔原則,如果社宅無法讓人民負擔租金,那就是政府在當包租公,算什麼居住正義?

    廖庭輝再舉例,台北市瑞光社宅,原住民戶有5%優先入住資格,租金則依收入分級,若按中央以「身分」分級,原先第一至三階的原民戶,租金通通上漲,負擔大增。他表示,2021年《住宅法》修法意旨,就表明必須訂定全國一致之租金定價基準,解決「看得到,租不起」問題,隨著中央社宅逐步於六都完工,若採中央的「身分」制,將出現更嚴重的「一市二制」,兩制的計算對人民來說更難理解,不僅增加民眾計算成本,也增加地方政府第一線人員陳情負擔。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長邱英哲表示,目前桃園在社宅舉債194億、利息3.6億、租金4億、委管費2億,利息難以用租金支付,早就不期待漲租金可以解決興建社宅經費問題。他指出,市府找了三家估價廠商,按市價去估已經住了三年的房子,反而還漲價,若市府用市價計算社宅租金,反而變成政府帶頭漲價。

    邱英哲認為,若依照中央版本,原本低薪一、二級者因為不具任何弱勢身分,變成三、四級後租金負擔增加,中央若沒有更好的方法,就應延續目前的「收入」認證,「不要為了擔心補助到逃漏稅的有錢人,就不補助有繳稅的窮人。」

    最後,黃國昌說,有鑑於目前《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的草案版本遭到民間團體強烈反對,將要求內政部同仁務必將公聽會內容具體向林右昌報告。他強調,台灣民眾黨黨團絕對不接受社會住宅租金分級依照內政部目前的草案版本來發布施行,嚴正呼籲在5月20日行政團隊輪替以前,看守內閣不要匆促做出錯誤不妥善的決策,意圖蠻橫過關。
    陳祖傑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