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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gle、臉書、推特齊聲警告:香港修法抗「肉搜」危及言論自由

    2021-07-06 10:59 / 作者 李昀蓁

    香港2019年爆發的反送中抗爭中,民主派與港府支持者屢傳彼此相互「起底」、「肉搜」行為,促香港政府在今年5月推動修改《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據修訂案內容,若科技公司不遵守港府要求,刪除平台上的內容,恐導致公司員工被起訴,而鑒於香港的修法恐限制言論自由,並危及科技公司員工安全,成員包括Google、Facebook和推特等15家科技巨頭在內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AIC)已致函港府,稱香港的修法恐導致科技公司停止在港投資和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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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今年5月,提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案,但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AIC)警告,港府此舉恐危及言論自由,進而導致科技公司停止在港投資和提供服務。(圖片來源/Unsplash)




    《日經亞洲評論》報導,在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今年5月,提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案後,AIC在6月25日致函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出雖然「肉搜」是需要嚴重關切的問題,但香港的新個資修訂將讓科技公司和員工,需承擔其平台上「肉搜」活動的法律責任。



    AIC在信中表示,港府的修法恐限制言論自由,並危及公司在港員工的安全,可能導致公司停止在香港投資和提供服務,從而剝奪香港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同時也製造新的貿易障礙。AIC並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案將「肉搜」定義為「未經本人同意而披露訊息,以威脅、恐嚇或騷擾他人,或造成心理傷害」,但此定義內容模糊,且若禁止重新發布已存在公共領域的個資,可能會阻擋資訊自由流動,危及香港的國際貿易中心地位。而犯法者,則最高可被判五年監禁,和最高100萬港元(約新台幣363萬元)的罰款。



    據報導,AIC的總部位於新加坡,其成員包括Google、Facebook、推特、亞馬遜、Line、LinkedIn、樂天、Airbnb等知名公司。針對《日經》的報導,AIC發言人回應表示,該機構給港府的信,表達了亞洲科技公司對香港的關切,但稱該機構的任何成員將撤出香港的說法並不正確。而AIC董事總經理Jeff Paine,也已要求與「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人員舉行會議,討論擬議中的個資修正案並提出建議,以緩解企業們的擔憂。



    另一方面,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專員鍾麗玲表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案,只是針對非法的人肉搜索活動,其違法範圍將在立法過程中明確規定,而她也很快就會和AIC進行商談,以了解科技公司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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