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21日電)台中某生技公司郭姓負責人,將養殖石斑魚的池水裝瓶命名為「海洋活性小分子肽」,聲稱有保健功效,但未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對外販售,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將他起訴。
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市某生技公司負責人郭男,自民國106年間起,大量購買石斑魚在位於南投縣的養殖場中飼養,再將養殖石斑魚的池水直接過濾後裝瓶販售,命名為「海洋活性小分子肽」。
郭男於108年至110年間,在台北、台中等地陸續舉辦講座,向民眾宣稱「海洋活性小分子肽」自石斑魚身上提煉「胜肽」,具有「增加自體免疫力、增強免疫功能、抗高血壓、血清總膽固醇及血脂明顯下降、降血糖」多種保健功效,甚至連糖尿病、阿茲海默症、腫瘤、癌症等都有改善功能,藉此吸引民眾購買。
台中市調查處接獲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相關情資,調查後發現,「海洋活性小分子肽」未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的健康食品許可證,業者卻不斷以產品具有各種神奇保健功效,向民眾廣告、宣講,並以1瓶250毫升新台幣2500元的價格對外販售。
檢方於110年12月間,指揮台中市調處搜索郭男的住處、公司及石斑魚養殖場,發現現場員工仍持續投餵石斑魚,並大量生產石斑魚養殖水,而養殖水抽取後僅過濾處理,未經滅菌、加熱等加工程序即裝瓶販售。
辦案人員依法查扣石斑魚養殖水8.3公噸、「海洋活性小分子肽」7253瓶,進銷貨紀錄、廣告講義等證物,並約談郭男等人到案。台中地檢署經偵辦後,日前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罪嫌將郭男起訴。
台中市調處表示,案件偵辦過程曾遇購買民眾轉述,因家人罹癌,便聽信偏方,花費數萬元購買「海洋活性小分子肽」給家人服用,家人卻發生全身浮腫、暈眩、尿蛋白飆高等異常症狀,身上更散發難以忍受的惡臭。
調查局呼籲,民眾勿隨意聽信網路傳言或偏方,如欲選購健康食品,應挑選具衛生福利部核准標示的「小綠人」標章產品,並審慎閱聽思辨各方消息,以免傷財傷身,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