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已經總統制定公布,今年下半年勞工將新增3日國定假日。勞動部提供
立法院今年(2025)5月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並於5月28日經總統公布,未來每年勞工將有16天的國定假日。勞動部今日(8/3)在臉書發文公告休假指引6重點,呼籲勞資雙方應記得「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
依照修正案內容,今年下半年將新增9月28日、10月25日、12月25日共3天的國定假日,另自明年(2026)起,除夕前一天的小年夜也列為國定假日。針對國定假日出勤及休假相關規定,勞動部今日於臉書發文列出6大重點:
第一,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即國定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
第二、勞工如果同意於當日出勤,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假如當天剛好遇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
第三,國定假日和工作日對調實施,必須要徵得「勞工個人」同意。
第四,國定假日、休假如果要對調,雇主應該要確認調移後的國定假日休假日期,以保障勞工應有之國定假日日數。
第五,事業單位如有變更勞動條件之需要,仍應與工會或個別勞工協商,不得以修法新增國定假日為由而「單方面」變更。
最後,勞動部也特別提醒,由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是在年度中施行,各行各業的營運模式不同,事業單位因應該條例施行而調整出勤的同時,相關口頭詢問或書表製作,勞雇雙方應充分協商,以減少後續爭議。